扬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近日正式出台,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目前全省首个垃圾分类地方标准。
“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一些现有标准规范尚不能完整、系统、有效地为扬州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标准支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茆法勇介绍,经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纳入2018年度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并由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标准编制工作。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及专家组技术审查并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布。
扬州市环卫处处长杨卫东介绍,规范主要做到了“三个明确”:明确扬州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明确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收集设施配置,分类收运操作等规范;明确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