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广大志愿者始终秉承“自愿、平等、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者、践行者、带动者,扶贫帮困、便民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成为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一道靓丽风景。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引领时代新风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党员志愿者、机关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为主要力量。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们将围绕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社区生活、交通出行、旅游秩序、就医秩序、就餐秩序等七个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在交通路口、商业大街、社区小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共文化设施、农贸(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为确保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效,我市将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志愿者文明劝导组织,各牵头单位将通过明确专人负责、制订详细活动方案、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等方式,督促、指导各级志愿者文明劝导组织认真履职,安全有序开展文明劝导。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把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与工作生活相结合,引导志愿者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不文明行为,随时随地开展文明劝导,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延伸到最基层,打通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与节假日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相结合,牢牢抓住节假日、双休日等市民集中出行的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就餐等引导劝导活动,努力倡导文明新风尚。
各有关单位、各文明劝导组织表示,将结合实际为志愿者配备志愿服务马甲、帽子、胸牌、袖章等标识标牌,依法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志愿者在文明劝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广大志愿者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志愿者条例》和《志愿者文明劝导注意事项》,依法依规进行文明劝导,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徐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引领时代新风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记者 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