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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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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扬州将走进“四分类”时代!
2020-07-01 08:15:00  来源:扬州发布  

7月1日起,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江苏省首个垃圾分类地方标准,扬州的垃圾分类从此走进“四分类”时代。这一标准为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详实可操作的技术要求,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评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江苏省乃至全国垃圾分类地方标准制定提供了扬州智慧。

“三改四”,以后垃圾这样分类

目前,扬州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7月1日起,扬州市的垃圾分类将改成“四分类”,也就是“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此前,扬州已有部分区域试点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部门将根据原有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调研分析、调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可回收垃圾包括:适宜回收利用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以及织物。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例如,各类废书籍、报纸、纸板箱、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各类废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制品,各类废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各类废玻璃杯、玻璃瓶等玻璃制品以及各类废旧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等纺织物,均属于可回收垃圾。

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其他厨余垃圾。例如,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均属于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铅蓄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及其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其他垃圾包括:在垃圾分类中,按要求进行分类以外的所有垃圾,均属于其他垃圾。

《规范》要求统筹全过程覆盖全场景

《规范》具有哪些特点?市环卫处处长杨卫东介绍,

《规范》一是落实了新要求,依据2019年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和《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多个新标准研究制定实施。

二是统筹全过程,统筹分类投放、收集、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理念,提出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各个环节联动和协作的标准化要求,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闭环”。

三是覆盖全场景,不仅统筹城市和农村,还设置了居住区、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等不同场景下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相关作业要求和设施配置要求,实现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标准化要求的全场景覆盖。

四是多主体参与,对居民(村民)及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相关企业对垃圾的分类清运与处理、各级政府的垃圾分类绩效管理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依据。

垃圾分类将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杨卫东介绍,下一步,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有三个方面。

一是抓好带头示范,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以及党员志愿者的带头作用。

二是抓好小区、片区,重点做好上门入户的宣传以及小区片区的分类投放设施的优化,提高投放的精准率。

三是抓好收运队伍建设,重点是建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四支收运队伍,确保专车专运,避免混收混运。

责编:冯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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