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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2021-02-26 09:14:00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苏仁轩 陈月飞) 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主持会议,秘书长陈蒙蒙参加会议。

娄勤俭在批示中指出,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大立法成果,对于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娄勤俭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学习宣传普及,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加快开展地方相关立法修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万众一心唱响新发展阶段的“长江之歌”,为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樊金龙就贯彻实施作出部署,指出长江保护法出台正当其时,填补了我国流域立法空白,为推动我省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意义重大,我省重任在肩。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法律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用法治力量破解难题,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抓好责任分解,对照法律条款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加快形成法律实施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体制机制,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法规协同,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政策为支撑的共抓大保护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李小敏在讲话中指出,长江保护法是守护长江母亲河的强大法律武器,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引擎。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准确把握法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一体保护、协同治理,推动法律在江苏取得最佳实施效果。省及沿江各市人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广泛凝聚各方合力,更好助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马秋林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提高认识,把握重点,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真正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及南京、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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