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省司法厅相关人士介绍,草案对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社会生态文明教育、保障与监督措施等作出规定,提出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中小学校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参加生态文明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习惯。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专业,培养生态文明教育专业人才。教育行政部门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规划、计划,指导、督促学校相应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落实经费、师资和课时。
此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将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评价标准。(记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