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明确8大类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免费提供,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早、发展快、成效好。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累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128.27万件次,各地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6340次,全省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稳定在1.2万人。
“《条例》的实施,将有效助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服务格局,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走向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新阶段,群众将享受到更加均等、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最近,南通启动公共法律服务“微光计划”,组建集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的联盟服务中小微企业,并鼓励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条例》打破了责任主体单一、服务来源较窄等问题。”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晓霞说,南通司法局还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残联、工会、劳动仲裁等单位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40家,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
《条例》出台让多方参与有法可依。11月30日,被欠薪的海安居民王卉(化名)等人在多部门推动下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一个多月前,王卉等人向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某纺织公司欠发工资300多万元。承办律师与工人沟通多方收集证据,向企业核实工资数额,并通过海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其间,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信访局、人民法院等合力推动,帮助工人们解决了这桩烦心事。
“我省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在增强基本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下功夫。”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说,要通过优化区域、城乡间法律服务资源布局,加大特殊群体兜底法律服务,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均衡可及。比如,持续巩固提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通过“组团服务”等方式强化基层服务资源整合,做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县乡两级实体平台与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实现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的转变。
《条例》提出,为推动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南京大力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机制改革,市司法局与工商联、发改委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定期上门了解企业诉求;针对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合同履行、工资给付等法律共性难题靠前服务,提供设立、经营、合并、重组以及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构建全天候、多维度公共服务法律体系。
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既要全面立体,又要“精准滴灌”。在与企业交流中,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俞祚真发现,不少初创企业防范风险意识不足,日常经营漏洞也不少,法律纠纷袭来为时已晚,“面向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应更具针对性,要像园丁保养苗圃一样,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此,苏州市司法局开展“护苗行动”,针对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取得核心竞争力或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由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联合财税团队为“苗圃”企业提供常态化、实体化法律服务。“目前,我们已对接了苏虹产业园、微格科创园等园区的30多家企业。”俞祚真说。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要不断提高服务的知晓率。近日,常州首张纸质版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对外发布,地图上标注出仲裁、公证、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医患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方便群众按图索骥。常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殷进波说:“我们将升级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地图,增加律师、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要素。”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以推进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宣传贯彻《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做好民生服务的基础上,加大面向市场主体的服务供给,以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