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等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180多次指示批示,同时身体力行,多次考察文化遗产并发表重要讲话。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发展文化遗产事业的新思想,为相关实践提供了新认知、新价值、新目标、新成果。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有关文化遗产的论述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且展现出特定的时代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善于从文化遗产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将其作为重要的思想创新资源和治国理政资源。2022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敬畏历史、敬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眼里,文化遗产在城乡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2013年12月13日,他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事实上,以文化遗产为核心的特色性城镇与人地和谐性城镇曾经是中国许多传统城镇和村落的基本特征,然而,今天能够保持这种文化特征性的可以说已是数量极少,大量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在建设进程中被拆除或被严重改造。在这种背景下,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特别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2015年12月总书记又指出“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那样的蠢事”。2019年2月,在北京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总书记又强调:“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如果能够如习近平总书记那样给予“文化遗产”以应有的理解、重视和尊严,中国的文化遗产事业和特色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大成就。
文化遗产事业包括“保护”与“利用”两个部分,如何处理两者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要“让文化遗产活起来”。2013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研究”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学习时指出:“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其意义不仅在于文化建设或精神文明层面,同时也在于经济建设或物质文明、社会建设或社会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变成“死保”、变成脱离民生、高高在上的“阳春白雪”,尤其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得到活化利用,将会变成具有强大市场效应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产品。文化遗产对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主体性,在促进文旅融合、文化数字化、文化产业、文明互鉴等事业方面都具有直接作用,这方面的实例在国内外都举不胜举。
文化遗产事业的保护与利用涉及历史、艺术、考古、文化、博物馆等多个领域,它是具有丰厚知识内涵和专业技能及广泛社会价值的现代科学事业。文化遗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等相关事业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科学,是文化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充分肯定并寄予关心和厚望。2015年2月15日,总书记在西安市博物院考察指出:“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2016年11月10日,总书记为国际博物馆高级别论坛发去贺信:“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在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具有特殊作用”。2021年10月17日,在仰韶文化发现和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的贺信更是令无数考古人振奋:“100年来,几代考古人筚路蓝缕、不懈努力,取得一系列重大考古发现,展现了中华文明起源、发展脉络、灿烂成就和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为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希望广大考古工作者“继续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既是深切的也是全面的,这为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 贺云翱
(作者为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历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