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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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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为义 闫怀玲
仁义夫妻38年自费30余万元开展义务普法活动1500余场
2023-05-11 20:12:00  来源:江苏文明网  

熊为义,男,1962年5月生,中共党员;闫怀玲,女,1963年8月生,夫妻二人为江苏省邳州市八义集镇八义集村村民。1985年以来,熊为义、闫怀玲夫妇累计投入30多万元,行程10多万公里,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足迹遍及苏北各地,开展普法活动1500余场次,教育群众700多万余人次,先后帮助70多个农村迷途青少年重归正途。他们还成立文艺演出队,利用网络、短视频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受教育群众超过20万人次。

自己搭钱、走街串巷,开展普法教育

熊为义自幼爱好写写画画,1985年被镇计生办聘用搞宣传。当时他的两名发小因不懂法犯罪入狱,让他感到十分痛心和惋惜。于是,他决定发挥一技之长,通过写写画画给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远离犯罪。他以《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将贴近农村生活的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摘抄下来,画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走村进乡“摆摊”、向乡亲们讲解。妻子闫怀玲受他的感染,主动和他一起做起普法工作。普法之路不仅艰辛,还处处需要花钱。为此,夫妇俩冬天卖过冰糖葫芦,夏天卖过冰糕,到建筑工地打过小工,捡过破烂,喂过猪、养过羊。看别人吃得好、住得好,他们也产生过动摇。但每当有人上门咨询法律知识的时候,他们又会由衷地感到高兴。“我们普法虽然没有获得荣华富贵,但是也创造了人生应有的价值与辉煌。能为别人、为社会做点好事,我们感觉很幸福、很值得。”

开办网站、组织演出,拓宽普法渠道

为适应时代要求,熊为义和闫怀玲创新思路,开展网络普法,让普法宣传更加快捷、高效。为了学会使用网络,他们花了比年轻人多几倍的精力,从“门外汉”变成了“网络通”。2012年6月,他们开通了“青少年普法网”和“鸳鸯普法网”,为深入普法宣传开辟了新天地。近年来,熊为义又紧跟时代潮流,开通“普法微信群”,并在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2014年,夫妇俩发起成立一支2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演出队。前期主要在本镇及邻近村镇宣传,后来范围逐渐扩大,甚至到东海强制戒毒所、盐城监狱开展帮教慰问演出。他们把普法故事编成快板、小品等节目,接下来还准备开拍普法微电影,这些丰富的宣传方式,深受乡亲们的喜爱。

护邻里、助力抗疫,热心公益事业

多年来,夫妻俩坚持耐心解答人们的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代写诉状,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先后帮助70多个农村迷途青少年重归正途。2011年5月。村民邢为启不慎从施工现场跌落,造成浑身几处骨折,但施工单位却不愿承担医疗费。熊为义得知后,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帮他搜集整理证据,又帮他请律师到法院诉讼,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获赔9万多元。让浪子回头,为老乡索赔,从普法宣传到非诉讼法律援助,熊为义夫妇俩的无私奉献换来了十里八乡、甚至更远地方的百姓交口称赞。

熊为义、闫怀玲夫妇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1990年、1995年、2005年三次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5年被省广电总台、江苏法制报社、省法制新闻协会评为“江苏十大法治新闻人物”;2015年被省法制办、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十大普法达人”;2015年被公安部消防总队评为全国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2015年获评“江苏好人”;2019年被江苏省委宣传部评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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