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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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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物苏云姝:关乎人民利益的,每一件都是大案
2021-01-14 08:08:00  来源:新华日报  

从“苏州市优秀公诉人”到“江苏省十佳公诉人”,再到“全国优秀公诉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苏云姝一步一个脚印,实现着自己年少时做一名检察官的梦想。最近,她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面对外界的肯定和褒奖,苏云姝始终保持清醒:“我的工作中没有‘小案子’,凡是关乎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每一件都是大案。惟有不忘从检初心,做一名坚定的护法者、研法者、普法者,才能不负百姓期待。”

把案件办到“极致”的护法者

从检11年,苏云姝经手案件千余起,啃下了“11·29”苏州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江苏省首例关键词诈骗案等“硬骨头”,无一错案。但她说,直到现在,自己办案时依然“战战兢兢”,因为她对自己的要求是“求极致”:凡是经手的案件,不能放过任何疑点。

2014年,苏云姝负责承办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丹某等4人被苏州警方从菲律宾抓捕归案,并被认定参与了4笔电信诈骗,非法获利11.3万余元。但直觉告诉苏云姝,事情没那么简单:一是诈骗金额并不足以支撑4人在菲律宾长期生活;二是4人籍贯一致,却互称不相识,有串供嫌疑。在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电子证据勘验的同时,她想方设法突破口供,成功追诉到一笔180万元的诈骗事实。

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公诉人不仅要有追求真相的韧劲,还需讲究工作方法。去年初,苏云姝受“苏城码”启发,制定了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四色分类办理办法,即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将案件按红、黄、绿、蓝分类。比如,红色代表涉及疫情防控的、需要重点办理的案件,黄色代表受到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暂时无法办理的案件。在此基础上,苏云姝还进一步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15条意见,最大限度保证办案效率。

用真知“驾驭”案件的研法者

走进苏云姝的办公室,一眼望去,几乎到处摆放着法学书籍,翻开一看,每一本都写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有的还贴着五颜六色的标签,方便快速翻找。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一部检察官助理孟祥威形容苏云姝是“一部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遇到问题,问她比搜索引擎还快。

“我从小就喜欢看法律相关的小说、电视剧,觉得在蛛丝马迹中寻找真相,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高考填志愿时,苏云姝二话不说报考了法学院,进校后毫无悬念地成为全系的“学霸”。

但工作后她逐渐体会到,“案牍劳形”,才是公诉人的日常。“看完20本卷宗,扭头发现还有20本要看;写完50页报告,还有50页没写……”

苏云姝思索着,只有把办案的体会和经验凝练为理性认识,运用到同类问题中,才能“驾驭”案件,而不是被案件“牵着鼻子走”。从检以来,苏云姝有18篇文章被省级以上杂志录用,30余篇信息、简报被上级法院各条线网站录用。其中,填补立法空白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办法》被高检院条线刊登并推广;结合女性犯罪案件办理经验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法学权威杂志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法学》录用,并获得江苏省检察系统调研成果二等奖。

近几年,苏云姝在单位内开设“刑检小课堂”,创办了“刑检公守道”微信栏目,毫无保留地帮助年轻干警提高业务水平。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雅妮说,她曾向素未谋面的苏云姝请教论辩技巧。“没想到,苏姐姐手写了整整一张A4大小的信纸,拍成照片传给我,一步步讲给我听。”高雅妮至今保存着这张照片。

让法律传递“温度”的普法者

“上一行写着‘青菜3.5元’,下一行写着‘打给干儿子20万’……”一起诈骗案中一位老太太的账本,让苏云姝终身难忘——这位老太太是无数受害人中的一位,看上去普普通通、不吵不闹,却最让人觉得难受。

为了不让“账本”的故事重演,苏云姝作为普法人员做客苏州当地媒体,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展“骗子套路大揭秘”,详细讲述诈骗常见方式、应对策略等;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讲座,用生动好懂的故事、童谣,向孩子们教授自护知识。

“我越来越觉得,案件程序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检察工作的结束。”苏云姝说,还要从案件中发现问题、为社会敲响警钟,让法律传递“温度”。

作为一名女性检察官,苏云姝对女性犯罪有着天然的敏锐,并对困境儿童予以特别关注。她还曾经坚持对一名盗窃舍友钱财的大学生作出不起诉处理,附加条件是要求其在校观察、定期参加公益活动。“他行窃后主动退赔,表现良好。对这种一时犯了糊涂的年轻人,应该尽量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苏云姝说,如果处理得当,将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 本报记者 孟旭 通讯员 陈诚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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