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路灯是一种城市文明的体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幸福生活。近日,海安市洪旺村通过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对乡村主干路段开展路灯集中改造提升,全力保障道路照明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面貌,为创文增光添彩。
晚上7点,住户门前路段已经全部亮灯,路上行人和车辆井然有序的行驶。范大爷说:“以前一到晚上,路上都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自从安装了路灯,对我们来说方便了很多,吃了晚饭可以出门散步啦。”
洪旺村以前乡村道路无路灯不仅给周边村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筹得资金20多万元,购置太阳能路灯120余盏。现对村居主干道已安装到位。
下一步,洪旺村将继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积极收集居民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全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赵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