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抱海的巴斗渔民,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古老而有趣,甚至很难为今人所理解的习俗。这些习俗,犹如渔村文化中的片片浪花。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巴斗岸外渔场大黄鱼、小黄鱼资源丰富,为迎接一年一度的春季渔汛,渔民们从正月初就开始备汛(准备网具绳索等),一直忙碌至扬帆起锚。每天起重号子不绝于耳,整个渔村东、西、南、北、中相呼应,可谓惊天动地。在这一个半月中,除吃饭时不打号子外,渔民们不管肩挑手拎、推拉抬撬,均打渔号子,人们称之为“四十五天哼哼饭”。
常言道:“行船走马三分险”,因而旧时船俗中的禁忌气氛十分浓郁。
最突出的是语言禁忌。如“翻、沉、破、住、离、散、倒、火”等字眼及其谐音,均不许说。
为忌“翻”讳,船帆一律称为“船篷”,扯帆唤作“扯篷”。
盛饭叫做“添饭”,洗碗称为“汰碗”,蕃瓜叫做“转瓜”。
对潮汛的叫法,也尽量避开一些不吉利的字眼。如五潮水叫“半汛潮水”,因为“五”和“舞”谐音,若叫“五潮水”,就容易听成“舞潮水”,意为失足下水,万万叫不得。七潮水也是如此,因为“七”和“吃”也是谐音,所以把七潮水叫做“草滩潮水”。
巴斗渔民每逢开春第一次出海,都要安排在六潮水出港,因为“六”和“八”是双数,认为吉利。
除了语言禁忌外,还有不少行为禁忌。如:上船不光脚,下船不光头;吃鱼不许翻身掉面;“红人”(产妇)不准上船;不准在船头上小便;不许在伙仓前头吃饭;如果不小心碰破了皮,流出的血不能涂擦在船上面。
渔船如在海上遇有险情,就迅即在桅杆上挂起竹篮、淘箩之类的物件,作为呼救信号,渔民们称这种呼救信号叫“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