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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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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届“垃圾分类宣传日”活动将举办
2023-04-10 10:14:00  来源:扬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姜传刚) 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每年4月26日为垃圾分类宣传日。记者9日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本月为全市垃圾分类宣传月,4月26日为垃圾分类宣传日,扬州本月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垃圾分类新时尚,共建扬州好地方”。本月,各地垃圾分类办公室将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宣传《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解读市分类办印发的“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3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要点”“市区垃圾分类绿色社区(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普及生活垃圾四分类知识,介绍扬州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全链条处理体系,宣传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和途径。

26日下午3时,市分类办将在广陵区公共文化中心设主会场举办首届扬州“垃圾分类宣传日”活动,各地分类办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设分会场。市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

进机关,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布置宣传展板、现场设点咨询等方式,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内广泛开展宣传,推行绿色办公,提倡使用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

进企业,走进工厂、写字楼、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递、公共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讲,积极营造垃圾分类的浓郁氛围;

进社区,以社区为单元,积极发动业主委员会、物业、党员代表、志愿者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进校园,充分调动青少年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课堂、黑板报、家校微信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征文活动、主题班会、废品手工制作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垃圾分类意识;

进乡村,指导乡镇、村居开展相关活动,在广场、村口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宣传、答疑解惑;

进家庭,充分发动志愿者、各级妇联,采取入户宣传、培训会、环保迷你跑等活动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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