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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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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有才艺的你 “水韵江苏·艺享童年” 全省中小学生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2022-11-02 11:23: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为激发中小学生爱国情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即日起,“水韵江苏·艺享童年”艺术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中国江苏网主办,“新江苏”客户端、“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水韵江苏”强国号承办。目前,作品征集工作已经开启,全省小学生均可报名参与,时间截至11月30日,有意向的个人和团队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一、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主办单位: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中国江苏网

承办单位:新江苏客户端、“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水韵江苏”强国号

支持单位:南京正人教育

二、活动主题

围绕“水韵江苏”品牌主线,以“我唱‘水韵江苏’”“我跳‘水韵江苏’”“我写‘水韵江苏’”“我画‘水韵江苏’”的方式,征集一批美术、表演、音乐、舞蹈、戏曲、诗歌、书法等作品,激发孩子艺术创意热情,引导孩子健康兴趣爱好,为中小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在展现自我宣传的同时也展现“水韵江苏”美的风光、美的人文、美的味道、美的生活、美的发现,让“水韵江苏”品牌形象在江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全社会有才艺、有想法、有创意的中小学生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五、作品要求

1、平面作品:①绘画作品:篇幅要求为8k,表现形式不限。②书法作品:包含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篇幅不限。

2、短视频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720p及以上,横屏拍摄,专业摄影器材、手机拍摄均可。

3、所有作品需提交不少于200字的内容介绍。

4、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带水印,作品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个人(或单位)负责。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民俗,体现江苏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历史。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展播权,以及主办方、承办方此后用于新闻宣传的权限。

六、参与方式以及渠道

1、地方单位组织报送:由省文旅厅下文至各地市文旅局,各地挑选优秀作品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省文旅厅指定邮箱:2409909429@qq.com,邮件标题注明:“水韵江苏 艺享童年”艺术作品征集活动投稿,邮件正文为作品名称、作品简介、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等内容。

2、个人及社会机构投稿:参与者需下载“新江苏”客户端,注册后进入活动专区报送作品。

(1)扫码下载“新江苏”客户端

(2)打开“新江苏”客户端,注册完成后,点击底部“E起拍”,选择“活动”,点击下方“水韵江苏 艺享童年”才艺展示作品征集活动”

(3)按照要求,上传作品。

七、作品展播方式

1、展播平台:入选的作品将在“水韵江苏”强国号、中国江苏网展播,并挑选部分优秀短视频推荐至“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

2、证书获取:获奖者需下载“新江苏”客户端获取电子证书。所有作品经主办方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对参与度较高的地市颁发“最佳组织奖”证书及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证书。

责编: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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