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3月12日,是我国法定的植树节,也是我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逝世的日子。孙中山特别关注植树造林事业,并将之视作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推动。1915年,正是在他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清明时节,我国大部分地区春回大地,天清地明,气候转暖,万物复苏,正是春耕春种的最佳时机,民谚常说:“种树造林,莫过清明。”
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我们应该提倡把这项任务列入清明节活动的范围,并通过清明植树活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