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9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7件关于垃圾处理的建议,涉及垃圾管理的方方面面。7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对7件建议进行集中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腊军、秘书长邵建光参加。
6月下旬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二审通过,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待审查批准,这意味着南京垃圾分类工作即将驶入法治轨道。
督办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通报了垃圾分类立法情况。市城管局等单位分别汇报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以及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措施和打算。相关市人大代表对各部门的工作及后续措施表示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的建议。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制定出台,下一步的关键就是确保贯彻实施、推进垃圾分类。结合此次代表建议督办活动,龙翔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提高站位,重视和实施垃圾分类,强化自觉、齐抓共管,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推进条例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正式施行前,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让广大市民群众能够有充分了解、全力支持。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对于条例实施阶段即将遇到的问题,以慎之又慎的态度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在垃圾分类的全流程、各环节下足绣花功夫,在法规实施和便民利民之间找到平衡点,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回应居民的疑虑和问题。
如何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龙翔指出,人大代表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参与到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中,勇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运用好政务服务中心代表联系点、“人大代表之家”等平台,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认真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优势。要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带头支持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措施,团结引领更多市民群众参与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让南京的环境更加美丽、生活更加美好。(融媒体记者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