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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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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不文明养犬行为首次开出罚单
2020-07-13 10:20:00  来源:常州文明办  

近期,溧阳启动了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7月7日当天,两位溧阳市民因为遛狗不牵绳被处罚款50元。据悉,这也是常州对此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头两张罚单。

7月7日下午6时许,溧阳市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市民戴某在散步遛狗途中,让宠物狗任意奔跑而没有使用牵引绳,而周围人来人往,有不少散步的群众。民警立即上前劝导,要求戴某将宠物狗进行牵绳约束,并查看该狗是否登记办理“身份证”。随后,民警依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场对戴某作出罚款五十元的决定。经过民警的教育,狗狗的主人意识到遛狗不牵绳的危害,并表示下次遛狗一定会遵守好规定。这也是溧阳市加强犬只管理以来,对遛狗不牵绳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同时也是常州市对这种不文明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无独有偶,也是在7日下午6时许,昆仑派出所民警在幸福城南苑小区内巡逻时发现有只宠物犬在小区内“撒欢”,经查,系市民袁某携宠物犬出户未使用牵引带。经民警教育,袁某认识到了错误,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民警责令袁某改正,并对其处以五十元罚款的处罚。

去年6月,常州市司法局召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听取意见座谈会,在《条例》第六部分《法律责任》中,对违法遛狗、高空抛物、侮辱劝阻人等不文明行为,作出了具体处罚措施:遛狗不使用牵引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与义务,务必要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公安机关也会持续加大力度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养犬者,一律依法处罚。(张亮 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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