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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警方开启百日攻坚行动
2020-12-02 10:09:00  来源:江海晚报  

晚报讯 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和冬季安全生产形势,即日起,市公安局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确保社会平安。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将在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围绕危化品、群租房、基层消防、重点目标和公共水域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推动落实好公安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各项任务。

危险物品安全整治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安防设施评价,对已列管的所有危险物品单位开展“兜底翻”式大检查,对暂未列入安评和已安排但不合格的单位,列出计划、重点督导、限期达标。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第一时间书面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属于公安机关监管职责的,要求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展复查。严格许可审批,严把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许可审批关,严密“事中事后”监管。严打涉危违法犯罪,对非法危险物品保持“零容忍”,继续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非法物品清缴,持续发起破案打击攻势,最大限度压降非法危险物品存量增量,最大限度消除现实隐患。

群租房安全整治方面,警方将深入排查摸底, 围绕城中村、城郊接合部、校园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保障房小区等群租房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地区,扎实开展走访排查、基础调查,力求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深化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不如实登记住宿人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同一建筑、平房院落居民住户不同意共用门户通道等情形的,一律视为“黑旅馆”予以查处取缔;对非管辖范围的安全隐患,督促租赁当事人予以整改,及时通报主管部门。深化宣传引导,重点教育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全面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

公共水域安全整治方面,民警将开展水上危化品、渡口的安全隐患整治,以及“三无”船舶、涉水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此外,还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整治和重点目标安全整治。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派出所每周将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切实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仗,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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