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非常大,且点多、线长、面广。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16日起,正式拉开交通运输领域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帷幕,力争至2022年6月全面实现“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目标。
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自2019年5月至今,交通执法部门已累计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案件602起,罚款150.2万元。今年11月6日,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2月15日,支队出台《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是针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港口、码头及汽车维修行业所有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包括: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台账资料;是否开展使用环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从具有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化品;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建立特殊作业管控程序,落实特殊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设备装置定期检验以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是否根据危化品特性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法规规范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履行使用危化品报备手续等13个方面。
整治期间,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全面摸清交通运输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力推动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化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据悉,支队将全面落实专项治理问效问责监督机制,加强专项治理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记者 彭军君 通讯员 包宏龙 康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