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4日上午,室外寒风刺骨,大丰区南阳镇黄海居委会居民施元兵家中却暖意融融,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艳萍带领帮扶团队特地来慰问。
65岁的施元兵唯一的女儿几年前去世,留下10多岁的外孙跟着他们生活,家庭条件艰苦。因为案件的原因,朱艳萍和施元兵一家结缘。看到陷入困境的一家人,朱艳萍一直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孩子的学习。因为老人的外孙年龄与自己小孩相仿,朱艳萍还贴心地帮助辅导学业。在施元兵眼里,朱艳萍办案时坚持公正,生活中充满温情,给予外孙特别的母爱。
出生于1977年的朱艳萍2003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历任大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少年家事庭长,2017年走上执行工作岗位,是目前全市法院唯一的女执行局局长。
在少年家事庭工作期间,朱艳萍致力于打造“五心维权”特色品牌,开辟“少年法庭帮教直通车”,定期开展“红色教育、蓝色普法、黄色警示、绿色维权、紫色救助”五色阳光法治行动,成立“法左情右”天平志愿服务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点亮法治保障的明灯。受朱艳萍帮助过的孩子在给她的回信中,亲切地称呼她“妈妈”。就是这样温情的“法官妈妈”,在踏上执行战线后,展现了雷厉风行的一面。她持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飓风行动”“火炬行动”“春暖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一份承诺,也是一份责任,无论是家事法官还是执行法官,我们都需要努力去承担这份责任,兑现这份承诺。”朱艳萍说。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朱艳萍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播撒司法温暖,用忠诚和信仰践行司法为民,用自己积极的法律实践,书写了任职时许下的铮铮誓言。从事司法工作18年来,朱艳萍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总是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审执结各类案件近2600件,且无一错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盐城最美法官”“全市首批业务专家”“盐城市十佳政法干警”“最美盐城人”等荣誉称号。2021年,朱艳萍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2021年“全省最美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