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市检察院就滥伐林木案例首次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等四人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相应刑罚的同时,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就其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在东台林业生态修复基地补种树种,并负责养护保障其成活率。2019年4月,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就施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提起的以“经济赔偿+公益劳动”的方式,替代性履行部分国家资源损失赔偿责任。施某某在媒体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通过在林业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公益劳动,切实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
上述两件案例的生态修复都在本市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实施。这些案例不仅仅只满足于环境的治理和恢复,更通过生态修复项目为世界自然遗产黄海湿地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探索出一条“生态修复+”保护新路。走进林业生态修复基地,补植树木有序栽植、长势良好。该基地位于东台黄海林场,由市检察院于2018年12月牵头建立,是盐城首家林业生态修复基地。据了解,基地规划面积1000亩,目前已实施一、二期建设,已组织集中补栽树木6次,补植面积达200余亩,该基地已建成为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保护综合展示平台。
9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率黄(渤)海湿地公益保护检察研讨会与会代表,实地考察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对本市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有效湿地保护行动给予充分肯定。近年来,本市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黄(渤)海湿地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契机,以“一个理念、两份文件、三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实黄(渤)海湿地资源保护。在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方面,严打破坏资源环境犯罪,在盐城率先提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林业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共督促引导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300余万元,组织增殖放流2次,投放鱼苗50余万尾,公益劳动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
讲好司法保护湿地故事,市检察院牵头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东台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及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两份文件,为部门协同推进湿地公益保护提供规范。针对沿海违法养殖水产品、畜禽污染问题,检察、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海洋生态专项执法行动。立足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检察、渔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实施海洋放流、净化滩涂、守护候鸟专项行动。根据检察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不定期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如今,林业生态修复基地渐渐“融”入黄海国家森林公园,在守护好世界遗产黄海湿地的过程中彰显司法智慧、贡献生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