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单某一家为住房拆迁整改的事愁坏了。
1998年旧城改造拆迁,单某家的自有住房有20多个平方在拆迁范围,当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安置。拆迁部门与单某丈夫原工作单位协商,安排该单位30平方米仓库供其居住。因单某祖孙三代同住,居住面积不够,2000年9月,单某又在仓库外自建附房50多平方米。
今年8月,单某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称单某在仓库外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单某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25日,单某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单某无代理人,行政诉讼能力较弱和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发送《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当天,市法援中心指派具有丰富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陈越律师约见单某。初次见面,陈越发现单某既想获得法律援助、了解涉案相关法律知识,又对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建议和援助中心的指派律师存在疑虑。单某担心,律师不会真帮自己说话,可能还会损害自己利益。如果签署授权委托书给律师,律师有可能不经过当事人同意自行撤诉。陈越看出单某的顾虑,便耐心解释,告之法律援助无特殊情况,通常是一般授权,律师无权不经当事人同意撤诉。但单某始终不认可,不愿签署授权委托书。
陈越向中心报告这一情况,同时寻思如何获得单某信任。“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也是法律援助的一部分,当事人不理解,那就更要耐心解答。”于是,一次、两次、十多次……陈越不厌其烦与单某电话交流,多次约谈,深入详细了解案情,查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撰写3000字的法律意见为单某分析案情。单某终于被陈越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打动,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陈越办理该行政复议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无论结果如何,都要感谢陈律师的耐心和贴心。”单某动情地说。
今年以来,本市作为省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行政诉讼(复议)法律援助试点,积极与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沟通协调,行政诉讼(复议)单位建议代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努力架构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平等沟通协商平台,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让受援人真正体验到法治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