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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化解纠纷有温度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2-09-28 08:55:00  来源:响水日报  作者:沈丽  

  9月27日,从县司法局获悉:1-8月份,该局共依法化解劳动人事纠纷案件83件,涉及人数270余人,联合人社、法院等部门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构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劳动争议预防体系,推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实现多元化解。

  整合资源,推进调处平台运作实体化。成立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局派驻两名人民调解员,负责劳资纠纷的人民调解,接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调解申请,为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人民调解书。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律师或法援专职人员免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接收等服务,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全程法律引导。依托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简化审查审批手续,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强化配合,打通纠纷调处信息“大动脉”。建立司法行政与人社、工会及法院等部门信息沟通反馈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劳动争议纠纷的受理、仲裁情况,对群体性纠纷及时相互通报,做好相关预案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法维权方面的热点,共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化解难点,促进部门之间相互熟悉业务程序、快速接访和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等事务无缝对接,有效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至目前,已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企业用工合法性检查5次,涉及中小企业30多家。

  细化流程,推进劳动争议调处规范化。《工作机制》明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受案范围,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纠纷,并对受理调解、案卷移送交接、组织实施调解、调解协议的履行等程序和环节进行规范。建立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对仲裁后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实行联合调解,不断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保障,持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注重预警,把控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源”。深入贯彻《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调解机制,指导规上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将中小企业纳入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司法所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通过电话、微信、实地回访等形式,加强对劳动纠纷案件进行有效跟踪,推进专项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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