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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活垃圾分类正式“三改四”教你如何垃圾“四分类”
2020-07-01 09:51:00  来源:扬州网  

7月1日起,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江苏首个垃圾分类地方标准,扬州的垃圾分类从此进入“四分类”时代。据了解,这一管理规范为扬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翔实可操作的技术要求,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评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江苏省乃至全国垃圾分类地方标准的制定贡献了“扬州智慧”。

扬州垃圾分类本月起“三改四”

此前,扬州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三类,7月1日起改成“四分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

《规范》实施后,扬州垃圾分类有哪些重点工作要做?市环卫处处长杨卫东表示,首先要抓好带头示范,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以及党员志愿者的带头作用。其次要抓好小区、片区,重点做好上门入户宣传以及小区、片区的分类投放设施优化,提高投放的精准率。“此外,还要抓好收运队伍建设,重点是建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四支收运队伍,确保专车专运,避免混收混运。”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闭环”

此前,扬州已有部分区域试点垃圾“四分类”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调研分析、调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杨卫东介绍,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依据2019年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多个新标准研究制定,统筹分类投放、收集、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理念,提出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各个环节联动和协作的标准化要求,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闭环”。

“《规范》不仅统筹城市和农村,还设置了居住区、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等不同场景下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相关作业要求和设施配置要求,实现扬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标准化要求的全场景覆盖。”杨卫东表示,《规范》还对居民(村民)及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相关企业对垃圾的分类清运与处理、各级政府的垃圾分类绩效管理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依据。记者 姜传刚

教你如何垃圾“四分类”

可回收垃圾包括:适宜回收利用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以及织物。例如,各类废书籍、报纸、纸板箱、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各类废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制品,各类废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各类废玻璃杯、玻璃瓶等玻璃制品以及各类废旧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等纺织物。

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其他厨余垃圾。例如,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有害垃圾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铅蓄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及其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其他垃圾包括:在垃圾分类中,按要求进行分类以外的所有垃圾,均属于其他垃圾

责编:杨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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