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不松劲,战贫不停步。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距离年底收官只有9个月。在这个关键节点,脱贫攻坚面临哪些任务?省委、省政府强调,去年我省已基本完成省定扶贫任务,今年主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成果,目标再聚焦、措施再强化、底线再兜牢,切实提高扶贫成色。
农村低保承担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职责,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越是收官之时,越要把工作抓实抓细。当前,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强化低保专项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查不准造成‘错保’、服务对象死亡核销不及时造成低保金‘超发’、因人情或利益驱使违规办理‘人情保’、因工作作风不实造成‘漏保’,是低保领域主要违纪行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军介绍,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处,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和财政、审计、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政策执行问题,督促民政部门落实低保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把惠民政策落实落细落好。
立即纠正“错保”“超发”——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法的重大创新,省民政厅完善省级大数据核对平台,与11个省级部门、43家金融机构联网对接,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房子、车子、票子等16个大项、121个子项的全量信息查询核对,做到新申请对象逢进必核、在保对象常态核对、存疑信息线下排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分析发现,低保领域违法违纪人员集中在乡镇街道和一般干部。对此,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申办低保备案制度,对已备案人员100%入户核查,把好入口监督关。
有效防止“漏保”“脱保”——
摸排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农户,逐户逐人掌握情况,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重残、重病“单人保”和低保“渐退”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以及2019年新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对象,全面复核“回头看”,及时将重新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数据“一进一出”,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平公正:去年,全省农村低保累计动态退出11.9万人、新增6.5万人。
在沭阳县马场镇,村民张连生一家曾经退出、后又纳入享受低保政策。去年,当地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发现,张连生在企业上班且有一定收入,按要求不符合纳入低保范围。但数月后实地走访发现,他因身体原因难以再胜任工作,家里还有两个小孩上学,经济十分困难,于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将张连生一家重新纳入低保。
低保专项治理为了群众,也要依靠群众。我省坚持“开门搞整治”,及时收集、受理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级民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重点线索跟踪督办、重要案件协查配合、重要情况定期通报机制。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民政系统排查出问题线索305条,其中查证属实30条,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27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低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43起,农村低保环境得到净化,基层人员依法救助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结合专项督导所发现问题,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及时提出建议:个别地区低保政策对救助对象户籍年限要求过高,救助空档期过长,存在“真空”“漏底”风险;个别地区分类施保政策适用对象偏窄,对重点对象救助水平不高;一些地区申请低保材料复杂、程序繁琐,审核审批周期较长;少数地区对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理解不到位,推动力度不大,救助效果不明显;个别地区未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低保缓退政策,造成政策执行性不强,影响兜底脱贫实效;一些地区资金管理发放不及时、支出进度慢、结余结转量大,影响使用效益;一些地区服务意识不强,配套举措不多,群众获得感打折扣。
各地及时整改,落实温情社会救助改革要求。无锡对2017年以来申请但未通过审批的对象以及动态管理的已退保对象“回头看”,发现106户167人重新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低保。连云港落实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共有6041人纳入农村“单人保”。镇江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率先实施“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让群众申请救助高效便捷。南京市高淳区建立社会救助会商合议制度,对拟审批的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共同研究、集中合议,防止暗箱操作。仪征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全面梳理排查,提标后补差水平分别增长11%、13%,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今年是低保专项治理的规范之年,将用好开门整治、问题整改、以案促改等机制,‘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亮剑。”孙军表示,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本报记者 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