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梅剑飞
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近期,河北、广东、河南、山东等地先后发生与交通执法有关的事件,暴露出交通执法领域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5月14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交通执法治理效能。
“近期发生的一些交通执法相关事件,虽然不是发生在江苏,但我们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陆永泉对全省交通执法部门提出要求,并具体部署在全省交通执法领域开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份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深入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逐项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和清理重点,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厘清执法监管事权,规范执法程序及标准,推进阳光下的执法,实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快构建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体制机制,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坚决管住向市场主体乱伸的手。营造公平正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治理效能和水平。”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王慧廷介绍,加快建设全省一体的监测指挥体系,实现精准执法,减少盲目检查、重复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水平,系统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
“交通执法工作涉及安全等底线问题时是刚性的,但为民服务则是柔性的,在执法中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让有力度的执法和有温度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陆永泉说,下一步,要探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加快研究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容错免罚”和“容错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