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40815175218.jpg
微信图片_20240815175218.jpg

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投稿:jswmw@jschina.com.cn

江苏文明网 > 常州 > 正文
常州:以立法促进文明,以文明推动城市向上
2020-04-30 10:25:00  来源:常州文明办  

5月1日起,《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常州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倡导热爱祖国、保护环境、爱岗敬业、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鼓励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文明行为。

这些条例蕴含了哪些深层涵义?表达了怎样的愿景?从当下做起、从自我做起,怎么样来自觉遵守和主动践行《条例》?市文明办和本报近日邀请了部分市民,对《条例》内容表达各自的理解和践行。

让有序成为常州市民日常行为的文明标志

受访者:常州公交集团303车队副队长张娅瑛

在《条例》第十六条内容中,“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按顺序排队、插队”被列入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

“在公共场合时保持安静,在餐厅、车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轻声接打电话、轻声交谈,避免噪音。在乘坐公交、购物、参观景点时,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做到不插队。这是我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做到的。”张娅瑛告诉记者,近年来,常州市民文明素养显著提高,乘坐公交车时都能有序上下车,这就是市民文明素养提高的一种表现,展示着常州市民良好的精神面貌。

根据《条例》,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按顺序排队、插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作为省劳模,张娅瑛一直在日常生活中尽自己的能力去感染身边人。“常州是全域文明城市,城市文明建设有了更高、更广的要求,既需要有新的抓手,也需要强调手段、过程、方式的规范健全。不论是《常州市民文明公约》,还是马上要实施的《条例》,都是在这方面的体现。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按顺序排队、不插队,是我们作为文明城市市民的基本要求,要让有序成为常州市民日常行为的文明标志。”张娅瑛说。

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

受访者:双桂坊半山亭麻糕铺店长廖宜球

在《条例》第八条内容中,“诚实守信,友善互助”被列为公民应当自觉践行的文明行为。

“每个市民的诚实守信,能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每个市民的友善互助,能传递人间的大爱大善。”廖宜球说,讲诚信是我们每个人立足于世的一个基本要求,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要爱护自己的信誉,珍惜自己的诺言,恪守“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这个原则。

在廖宜球看来,把“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写入《条例》,从一个角度也说明了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提出的要求和准则。“从我的本职工作出发,保证好麻糕铺的用料,用心做好每一块麻糕,对每一位客人负责,就是一种讲诚信的体现。”

“文明既要劝善,更要依法。我相信《条例》会成为用法治力量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共识,通过法治‘他律’推动文明‘自律’。我觉得,文明行为的养成,既需要环境营造和精神培育,也需要法律约束和道德惩戒。常州正是因为有了之前的点滴积累,文明和谐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廖宜球说。

法律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受访者:常州市金坛蓝天救援队队长何云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保障其合法权益。在见义勇为发生现场,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义务,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进行救助和保护。鼓励公民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积极援助和保护。”这是《条例》第九条的主要内容。

作为常州市金坛蓝天救援队队长,何云对于《条例》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持肯定态度。“见义勇为既是道德概念,也是法律概念。《条例》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这就相当于给见义勇为者购买了一份‘保险’。这样的条款,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顾虑和负担的减轻,也是对社会正义的支持和鼓励,可以让见义勇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当他人生命遭遇危险时,见义勇为者能够毫无顾忌地挺身而出,尽己所能大胆放手施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施救质量和效率。”何云说,《条例》中的这条内容,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和支援,也可以理解为是对被救者的人性化关爱。

何云表示,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而这种美德与拾金不昧等行为有所不同,不仅关系到他人生命安全,施救者本人往往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更加完善的保护和保障。

全面构建鼓励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受访者:武进区湖塘镇永安社区居民张小英

“鼓励开展、参与志愿服务内容”,是《条例》第十二条里的内容,其中还包括扶持、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之前没有地方法规,《条例》填补了这一空白,管理文明和文明管理相得益彰。在志愿服务这一方面,《条例》除了表达出了‘好人有好报’的含义,也透露出全面构建鼓励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的愿景。”张小英长期参与志愿服务,对于《条例》中出现的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内容,她颇为关心。

张小英认为,志愿服务体现公民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生动实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有利于社区发展,有利于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在开展志愿服务的同时,社会正能量也得到了广泛传递。”

让尊老爱幼思想入脑入心

受访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余美芳

在《条例》明确的公民应当自觉践行的文明行为中,“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不出意外地成为其中一条。

“百善孝为先”,在余美芳看来,孝道是人类全部道德情感的自然源头,是人类一切美好感情的基础,每一个人正是在代代相传的尽孝与被尽孝中学会了反哺和奉献。她说:“我们从小就知道尊老爱幼,不管是在家庭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尊老爱幼的思想早已入脑入心。在生活中,对长辈和小辈做到细致关爱,做到倾情陪伴,这些行为都体现着尊老爱幼。而对于邻里和睦,我认为更多是要关注到彼此间的交流和沟通。”

余美芳表示,“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简简单单8个字,其实是对“家风”提出了要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家风就是社会风气形成的基础。家风是无形而强大的,优良的家风对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要从自身做起,通过言传身教,为下一代做好榜样示范作用,让孩子从小浸润‘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思想。”余美芳说。(常州晚报 文明 郑雨露图片由市文明办提供)

责编:常州文明办
上一篇
下一篇
听新闻
放大镜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