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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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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满屋,筑牢反家暴“防火墙”
2021-11-25 09:06:00  来源:江海晚报  

今天是第29个“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今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五年。五年来,南通市着力构筑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强防线。全市家庭暴力干预呈现出“一低三高”的变化,即恶性家暴案件数量低,现场处置率高、调解成功率高、群众认可度高。

女性仍是家暴主要受害者

今年,市妇联委托南通大学调研南通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超过50%的受访者对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认识更加全面,只有12%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了解《反家庭暴力法》。80.6%的公众受访者认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卓有成效或者已经取得积极效果。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1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涉家庭暴力信访1168件,占全部信访接待总量的6.5%。在家庭暴力的类型分布上,夫妻间家庭暴力979件,占比86.7%,亲子间家暴、其他家庭成员间家暴和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间家暴189件,占比13.3%。在施暴者与受害人的特征上,受害人性别为男性共70件,占比6.9%;女性1097件,占比93.1%。从公安系统调研情况来看,施暴者大部分为年龄在20岁至50岁之间的男性,受害人大多数为妇女、儿童,少数为老年人。在家庭暴力的发生原因方面,居于前四位的分别是:性格不合或家庭琐事(43.3%)、婚姻情感问题(20.5%)、子女教育或赡养老人(17.8%)、酗酒赌博(13.4%)。

根据以上“定量+可视化”的现状描述,基本可以看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南通市家庭暴力现象呈现出以下特点:家庭暴力纠纷数量总体波动不大,但行为的隐蔽性较强;家庭暴力的指向趋向多元化,但女性仍是主要受害者;家庭暴力形式复杂多样,精神侵害等冷暴力日益突出;家庭暴力周期反复,矛盾累积叠加容易升级。

织密反家暴社会防控网

南通市妇联主席张洪晖介绍,为了织密反家庭暴力社会防控网络,市妇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出台了《南通市“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工作规范》。在分别与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反对家庭暴力报警投诉中心(站)”“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市妇联在各县(市、区)成立了“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心晴计划”,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心灵力量”。同时,南通市大力发展巾帼网格员、妇情信息员队伍,借助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优势,构建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妇女儿童家庭矛盾纠纷、案件线索摸排、预警、研判、指挥、处置全链条工作格局。

去年4月,崔某因受到丈夫家暴,来到海门区妇联求助。崔某反映:她与丈夫韩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韩某脾气暴躁,经常因为怀疑崔某与陌生男人聊天,与其发生冲突。妇联一方面通过联系派出所、律师,积极收集整理韩某实施家暴行为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帮助崔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基层妇联进行转介,要求予以关注。海门区人民法院接到崔某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查,当天即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经镇、村两级妇联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发生矛盾冲突,震慑作用非常明显。

为进一步筑牢反家暴“防火墙”,市妇联连续多年将反家暴法宣传作为“莲蓬细雨”浸润式普法行动的重要内容,走进村(社区)、走进家庭,开展公益讲座,传播反家暴理念,普及反家暴法律常识,万余名家庭成员受益。

2016年至2021年,全市妇联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服务7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帮助820人次,进行心理疏导652人次,开展家庭关系指导921人次,阻断和制止家暴行为“民转刑”效果明显。

面对家暴要学会正确维权

专家建议,面对家暴,要注意保留以下几样证物:1.被家暴后对方写的悔过书;2.向妇联、居委会等机构投诉的材料;3.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4.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鉴定书;5.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同时告知你的朋友、亲人,你曾遭受伤害,目击证人的证词在判决中也至关重要。而针对难以自行维权的儿童,2020年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等在发现未成年人有受到侵害迹象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唐佳美)

责编: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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