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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艳:服务社会公益 呵护妇女儿童
2024-04-15 09:23:00  来源:响水日报  作者:刘中勋   

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女检察官的巾帼情怀。她就是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孙艳艳。

近日,孙艳艳组织该院检察官走进县实验初级中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防范校园欺凌的安全教育法治课。孙艳艳通过播放宣传短片和讲述真实案例的方式展开宣讲,并与学生互动,使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会了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善待他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王心如说。

孙艳艳十分重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她利用县检察院教育指导中心,定期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引导孩子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带领亲子家庭观看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宣传视频,并对家长提出的教育方式、亲子沟通等方面的问题和疑虑,进行一一解答,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让我们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以及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历程,引导我们家长更好地参与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当中。”亲子家庭代表徐宝金告诉记者。

以爱为名,用爱呵护,结对帮扶妇女儿童。孙艳艳筹建未成年人检察中心和妇女维权中心,成立了“爱心妈妈”工作室和志愿者服务中队,每年都联合妇联,不间断为困境妇女儿童提供物质关爱及精神抚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走访问需、暖心陪护、心理干预、情绪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关爱服务。“工作中,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以过硬的专业能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生活中,她也是个和蔼可亲的人,经常给我们传授工作经验,我们受益匪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雪告诉记者。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孙艳艳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由她创新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向日葵计划”、公益保护“益心为民”等特色品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宣传推介,首次运用听证方式审查的羁押必要性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十佳典型案例”。“我将继续把‘巾帼有志,服务社会公益;巾帼有为,守护妇女儿童’作为宗旨,加强多部门协作、全社会推进,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救助困境妇女儿童的方式方法,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构建良好司法环境。”孙艳艳表示。

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来,无论是在公诉庭上,还是在普法课堂,孙艳艳始终以“追求极致”的工作态度,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她先后获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等多项殊荣,她的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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