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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鸟类 远离犯罪
2023-04-03 10:35:00  来源:扬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赵雅琼) 红隼、池鹭、戴胜、东方白鹳……近年来,江都公安在工作中救助了大量野生鸟类。4月1日是“国际爱鸟日”,昨天,江都警方通报救助受伤鸟类、打击违法犯罪相关案例,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法律、爱护鸟类。

在一起救助案例中,江都公安分局樊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落下一只怪鸟,“它从天上掉了下来,之后就没再飞出去,好像是翅膀受伤了。”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报警人家里,并联系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经专业人员认定,这只受伤的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经过专业救治后,池鹭恢复健康并被放生。在另外一起救助案例中,真武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白色“大鸟”。接到报警后,民警会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专业人员辨认,这只受伤的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此后,民警将受伤的白鹳送相关部门进行救治,恢复健康后将其放生。

在救助受伤鸟类的同时,江都公安分局也积极打击违法行为。2020年,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有人在朋友圈里发布饲养鹦鹉的图片。随后,江都警方展开了调查,找到了鹦鹉的原图,看到这只被“晒”在朋友圈里的鹦鹉,其头顶部分有鲜艳的羽毛,经过鉴定,系一种叫做“蓝帽”的鹦鹉。这种鹦鹉是列在名录内受到国家保护的。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在江都、山东等地抓获三名饲养鹦鹉犯罪嫌疑人。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饲养的涉案鹦鹉,通过动物救助的方式,移送至林业部门。

针对这些案例,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进一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坚决抵制非法盗猎、贩卖、饲养野生动物行为,自觉摒弃滥捕、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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