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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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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倒计时,南京怎么干
2020-08-04 09:10:00  来源:南京日报  

宁海路街道垃圾分类督导员在向社区居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31日已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眼下真正进入倒计时。

是不是所有市民从11月1日起都必须参与垃圾分类?眼下多个小区尚无动静,如何在3个月不到的时间内让这项工作落地并获得认可支持?垃圾分类面临着哪些短板、又如何补上?……

11月1日起,居住在南京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分”

《条例》正式实施后,是不是所有个人和单位都必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从法治思维角度来看,该项法规对于在南京居住的市民都具备约束力,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与其中。”市城管局环卫处副处长龙瑞表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不分类都可能被处罚,未分类的垃圾将被拒收。

《条例》明确,如果个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而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每个小区11月1日前都必须有具体方案

为探索《条例》关键制度措施的实施路径,总结经验做法,及时补齐短板,使《条例》更符合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今年4月起,南京选取64个小区、101家单位“先行先试”。但目前全市有各类小区近4000个,如何在不足3个月的时间内让所有小区参与进来?

龙瑞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压力很大”,“根据要求,11月1日之前,每个小区都必须宣传动员起来,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好小区的垃圾分类方案,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修改完善,然后实施。按照分类的标准,把分类设施容器配置到位,与分类收运做好紧密衔接,配备相应的人员,加强对居民投放的监督指导。这一系列垃分准备工作将由区、街道、社区等各级部门指导并督促完成,把《条例》的规定具体化,成为接地气、可操作的措施。”

记者了解到,眼下,各区正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通过上门宣传、召开居民议事会等形式,逐步让每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四个方面还需加紧完善

垃圾分类涉及方方面面,根据前期探索,此项工程还需要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认知度、配齐小区分类设施容器、科学组织调度分类收运、持续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四个方面下大力气。

“未来每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都必须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指导’,他们可以是经过严格培训的物业保洁人员、第三方企业人员,也可以是热心居民和志愿者。”龙瑞表示,这些指导员需要根据小区推进计划同步配备到位,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到位。

完善小区分类设施,南京正在加紧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11月1日之前,南京计划完成近六成小区的一类或二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其他小区将设置临时垃圾分类收集点,明年提升到一类或二类收集点;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小区,则采取收集车定时定点流动收集方式。

让分出的垃圾各有归处,分类收运组织至关重要。据介绍,所有小区和单位的分类垃圾都须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要求实施分类收运,需要排出分类收运线路表,明确各小区、单位的垃圾交付点位、收运时间、收运车辆和人员。不光要增配车辆、人员,科学合理的组织、调度也十分关键。

提升分类垃圾的处置能力,近年来南京一直在发力。据悉,为加强中端收运,南京现有163座小型中转站(六城区105座),4座大中型转运站,各区设置的垃圾分类回收中心已超过120处。已分类小区的厨余垃圾每日清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定期专车收运;大件垃圾预约收运。在末端处理上,目前运行的有江南、江北、高淳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六合填埋场,日处理能力可达8800吨。与此同时,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具备600吨/日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溧水、六合、高淳等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也均已投用,各区还有相当规模的分散处理设施,这些能够保障南京现阶段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另外,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开建二期工程,栖霞区也将开建日处理量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位于江南环保产业园的生物能源中心也将在明年开建。

南报融媒体记者顾小萍

全民参与︐携手创造美好生活

——七论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本报评论员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提升美丽古都的城市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全市上下都要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干起来,自觉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这句话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也适用——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是创建的主体,“等靠要”是不行的,“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收获创建的果实。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核心理念,群众的参与度越高,创建的效率就越高,成果就越显著,群众受益就越多,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也就越高。作为城市中的人,享受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工作出一份力;假如“光说不练”,指望“坐享其成”,就会成为创建中的“吊车尾”,拖大家的后腿。

热情、勤劳的南京市民,对于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发光发热,向来十分积极。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南京截至去年已有实名注册志愿者近300万人,年度有服务记录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5.41%。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京有20万防疫志愿者站了出来,生动描绘了文明南京、志愿之城的精神底色;面对汛情,数万名平安志愿者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与网格员一起,冲锋在抗洪防汛最前线。在志愿服务之外,南京人还有许多甘做好人好事、为公共利益奉献力量的“高光时刻”。本报“好人365”专栏,以及前不久推出的“文明‘宁’同行”栏目,介绍了成百上千个名字,记录了各种各样的凡人善举。

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活动,应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起来,整合到一起,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和引导,把劲儿往一个方向使,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为此,需要各板块、各部门遵循共建共治共享的推进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整体联动,创新动员方式,拓宽参与渠道,让市民真真切切从创建工作中得到实惠,自觉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特别是市创建办等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推动各方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学校、妇联、工会等各级平台载体作用,动员广大市民行动起来,形成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合力创建的良好局面。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也是一场春风化雨、久久为功的全民行动,从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到社区生活,每个领域、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动员水平,紧紧依靠群众、全面发动群众,引导全体市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扛起“我”的那一份责任,携手建设文明城市、创造美好生活。

道路街巷整治

责编:杨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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