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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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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母爱回到小星身边
2021-03-01 08:50:00  来源:新华日报  

2月19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二天,南京浦口区星甸街道解放桥社区办公室里挤满了人,12岁的小星(化名)笑得格外灿烂。随着她的生母王某在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小星终于又有了妈妈。而此时,成功帮小星找回母亲的浦口区司法局副局长侯梅梅,早已热泪盈眶。

帮小星找妈妈,源于解放桥社区的一条求助信息。“小姑娘是非婚生子女,从小跟有智力残疾的奶奶相依为命。”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母亲王某在生下小星后就离家出走,父亲在她三岁时外出,从此杳无音讯。尽管在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关心下,祖孙二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但随着年龄增长,残缺的家庭让小星越来越敏感,不愿与人交往,甚至出现厌学情绪,整天沉迷于手机网络。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眼看着就要误入歧途,社区请来司法、公安和民政部门召开联席会,希望借助专业力量,解开小星的心结。

“心病还需心药医,最好的药方就是找回小星的父母,让孩子信爱、能爱、会爱。”小星的成长经历,深深触动了身为人母的侯梅梅,而作为浦口区司法局“律政先锋”法律服务团的一名公职律师,她又深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困境儿童小星的权益更应得到维护。

然而,不辞而别的父母,已经离开小星近十年,两人的相关信息少之又少,公安机关研判查询后发现,小星父亲多年来的动态轨迹为零,母亲王某也只是知道一个“音译”和大概年龄,茫茫人海,何处找寻?但所有人都没有放弃,经过多方协调查找后,终于发现苏州有一名务工人员疑似为小星的生母王某。哪怕是一丝的可能也不放弃!侯梅梅立即联系公安、民政、社区等部门工作人员,冒着零下8摄氏度的严寒奔赴苏州。但因为线索模糊,“寻亲团”在王某登记入住的小区扑了个空。居住地不在,那就去企业找。侯梅梅一行来到工业园区,一家一家工厂走访,一个一个名字核对,终于找到了王某。

人是找到了,但当侯梅梅提出希望王某能承担起抚养、监护小星的义务时,对方却一言不发、连连摇头。原来,王某如今已再婚生子,并且对家人隐瞒了这一段往事,再次接纳小星,她顾虑重重。怎么办?只有谈。侯梅梅一边以一个母亲的视角感化她,另一边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向王某普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监护义务,以及遗弃等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和责任。近四个小时的对话,王某终于被打动,当场承诺会到浦口看望女儿,并与家人协商抚养小星。

2月16日,小星终于圆梦。王某兑现承诺,来到南京看望女儿,并准备将她带回老家生活。侯梅梅提出建议,希望能签署一份抚养权变更的书面协议,用法律保障孩子在亲人的关爱中健康成长。3天后,小星和王某、亲友热热闹闹来到社区,在众人的见证下签署书面协议,一直依偎在妈妈身边的小星,始终笑得像花儿一样。

本报记者 盛文虎 通讯员 胡晓莉

责编: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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