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40815175218.jpg
微信图片_20240815175218.jpg

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投稿:jswmw@jschina.com.cn

江苏文明网 > 扬州 > 正文
绳之入“法”方能绳之以法
2020-12-03 11:01:00  来源:扬州文明网  

11月22日,扬州对市民孙某某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是根据《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开具的遛狗不牵绳首张罚单。

《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用立法的形式,来纠正治理不文明现象,进一步提升文明扬州的形象,大家交口称赞。可是笔者发现,“首张罚单”开出之后,仍有一些市民没有引以为戒,很有必要把绳之入“法”的事再说一说。

据了解,《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征求意见中,广大市民对“养犬不文明行为”意见最大,其中,提及遛狗不栓绳,很多人气不打一处来,随口就能讲出几个恶犬伤人、扑人、吓人的案例。

遛狗要拴绳,这本是常识,但对某些人来说,道理就是讲不通,现在好了,法律“长出牙齿”来惩治那些不文明的人。我们可以郑重地提醒养狗人,你要遛狗不栓绳,那法律就会为你套上约束的“绳子”。“促进条例”已经明确,遛狗不栓绳或将被罚款200元。

扬州是个好地方,不仅直观表现在城美景秀,很大程度上还体现在法治建设上的美好图景。公共场所是一面镜子,照出了那些遛狗不栓绳的丑陋,也映射了不文明行为与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格格不入。怎么办?我们不妨借助法规的力量,让那些文明素质“欠费”的人,一时不文明,时时受谴责;一处不文明,处处受处罚。

古语云,“从善如登”,提升文明程度从来就不易。既需要春风化雨的教化,更需要法律法规的持续施压。

绳之入“法”,然后绳之以法。对于遛狗不栓绳的这个顽疾,反复劝导没效果,那我们就可以郑重告诫一些人,你不设法管好自己的爱宠,那社会就会设“法”管管你。

现代社会重规则,每个人都要知边界、明事理、懂规矩、不逾矩。出了门,你家的爱犬可以撒欢,但你手里的那根绳子不能缺失,大家都是文明人,心中时刻要有一根法律之“绳”。(一言)

责编:唐凯
上一篇
下一篇
听新闻
放大镜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