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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安全头盔”该有个安全标准
2020-07-03 08:0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陈明慧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当天,南京、常州等地交管部门开始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处罚动真格了

1日8点12分,常州交警骁龙铁骑队交警谢凯巡逻途经清凉西路晋陵路路口时,发现一名外卖送餐员未戴头盔,随即对其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这是常州市开出首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处罚。

常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1日起,常州加强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其中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7月15日以前首次违法并及时纠正的,将予以警告教育并记录信息,再次违法的将予以罚款,7月15日以后一律罚款处罚;营运性电动车(外卖)一律罚款处罚。

同日,南京市共开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罚单700余张。南京交管部门介绍,骑乘电动自行车首次未佩戴安全头盔将被处以20元罚款,从第二次开始将面临50元处罚。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后放行,不予处罚。

条例对驾驶、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并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地区今年国庆节前全面实施是有条件的,其余地区在年底前有条件实施。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提出建议,提请政府尽快作出规定,发布通告。

安全隐患仍存在

头盔条例的实施给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上了“紧箍咒”。但何为“安全头盔”?条例并未明确说明。

1日,记者走访发现,路面上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头盔比例渐增,但头盔质量参差不齐,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没有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标准,有人甚至拿安全帽当头盔。”一线交警遭遇执法尴尬。

“戴头盔是防止交通事故的,不是应付交警的。”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春嵩说,安全帽和安全头盔同为头部防护用品,但作用却不可互相替代。安全帽所能承受的缓冲力比安全头盔要小得多。

除安全帽外,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的头盔五花八门。有自行车头盔、摩托车头盔,还有运动头盔,款式也多种多样,全盔、3/4盔、半盔、上掀式盔……质量参差不齐。

还有的头盔甚至没有合格证就上市销售。6月15日,记者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就某一头盔询问客服该头盔合格证书时,对方称,所售头盔虽没有合格证,但是具备3C认证,符合国家生产标准。“3C认证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并非质量标志。”王春嵩说,通过3C认证的企业只能证明其具备依法生产的能力,是一种生产资格。产品合格证才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状况的一个明示。

“没有合格证,多出于两个原因。”山东一家有资质生产国家强制3C认证摩托车头盔的生产厂家相关负责人分析,要么产品未经3C认证,要么厂家自己都不敢确保头盔质量。“验证合格需在生产的每个环节配备质检员,对产品材质流程等提出更高要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成本。”

行业呼吁尽快出台标准

相关行业人士分析,目前,各电动自行车头盔生产企业只有“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缺失,让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处于监管盲区。

如何选购安全头盔,成为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无’产品既不能起到保护作用,还可能带来次生伤害。”王春嵩呼吁,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安全头盔的时候,不要只看重价格和款式,更应该选择质量好、有相关认证的产品,一定要留心查看产品的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3C认证等。

浙江兰溪一家运动用品生产厂家负责人建议,从产品材质分析,制作头盔外壳的材质主要是ABS工程塑料、玻璃钢、复合纤维以及碳纤维等材质,不同材质的保护能力不同,购买头盔时可以比较选择。

交管部门统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民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消费者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业人士建议,挑选头盔前,最好要量量头围,选择大小合适的头盔,还可以根据天气、出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匹配样式的安全头盔。

南京工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副教授王卫杰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尽快研制电动自行车头盔国家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头盔生产质量及销售市场,为全国层面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提供保障。

责编: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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