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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救治专家权威解读:新冠病毒感染者如何居家治疗
2022-12-09 08:01:00  来源:新华日报  

昨日,南京市鼓楼区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接种新冠疫苗。本报记者 郎从柳 摄

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感染了新冠病毒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在这期间应该怎么做?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记者采访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防治专家组(临床)副组长、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副院长、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黄英姿,她曾带队赴武汉、上海、海南等地,支援重症患者、方舱患者救治。

问:感染了新冠病毒,常见症状有哪些?

答:当前新冠病毒的主要流行株是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后很多人没有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但也有些人会出现一些“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流鼻涕、鼻塞、肌肉酸痛、头痛等。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

答:大家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咨询,判断具体情况。如果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且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有基础疾病但处于稳定期、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比如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在这些情况下,家庭环境又具备自我隔离条件,就可以进行居家治疗。等症状消失、核酸检测转阴,就可以恢复日常工作和生活。

问:居家治疗对居住环境有什么要求、要准备哪些用品?该怎么做呢?

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家庭应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以及带盖的垃圾桶。居家治疗期间,要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按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做好感染防控等。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

答: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及时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或志愿者车队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1)呼吸困难或气促;(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问:日常看病就医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答:如有就医需求,首先选择网上分时段预约就诊、有序就医。进入医院时,配合测量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门诊区域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核酸。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对于经门急诊、发热门诊诊疗后根据病情判定可离院的患者,允许患者诊疗后即离院;对于阳性患者,结合患者意愿,允许其通过自驾车、120或志愿者车队等方式闭环返回社区居家隔离康复;对需在院治疗的阳性患者,可在隔离病区(室)收治,或转诊至定点医院治疗。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配合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院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制度。

在院期间,要注意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诊疗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避免触摸公共物品(如门把手、门帘、挂号机、取款机等),触摸后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眼口鼻。

问:风险区内群众如何就医?

答: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高风险区内空巢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底数及具体情况,按网格化布局,指定相应的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儿童、妇产、血透、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作为高风险区患者看病就医的专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可划定相对独立的收治区域,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机制。风险区内确需就诊的一般患者,由社区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急诊患者可直接呼叫120,由120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迅速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本报记者 仲崇山

责编: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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