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琼 颜颖)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专门立法。2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围绕贯彻落实《决定》举办研讨活动,进一步明确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路举措,推动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服务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的重要保障和内在要求。《决定》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理念,不分章节,共24条,主要明确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支持主体培育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支持措施和要素保障,明确规范与监督管理责任。其特点在于着力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注重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方式、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会上,还围绕推动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了研讨交流。与会专家和代表倡议发起建立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志愿服务联盟,共同参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