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中,时常可以听到一些党员干部探讨:群众工作为何越来越难做?明明花了时间、费了力气,怎么还是不满意?这片区域的老百姓是不是本身就“爱搞事”?面对新形势下群众诉求的多元化,各方面利益冲突带来的社会风险的确不可小觑,特别是一些矛盾风险从现实向舆论拓展,意味着基层社会治理的客观难度在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能力考验也在加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是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关键。“为建立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必须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增强乡镇(街道)的为民服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以及平安建设能力。基层治理属于微观层面,面临的矛盾问题,大多是牵涉老百姓身边的利益,同时夹杂着个体的主观情感,尤其是在“不愁吃穿”的当下,往往“不争馒头争口气”,处置问题的党员干部以不同的态度与感情来应对,获得的效果往往也是不同的。因此,对党员干部而言,“共情”不仅是一种智慧,也是基层治理中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所谓“共情”,是指有意识地进行换位思考,来理解别人的思想、感受以及行为的整个过程。
提升“共情”能力,要遵照正确的利益协调原则,更要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从而精准发力。“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基层干部本身就是“从群众中来”,应更懂群众心声。作为为人民服务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想真正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就要扑下身子“到群众中去”,在“唠家常”的过程中理一理工作思路,在群众“掏心窝子的话”里找一找工作方法,收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清单”,为科学治理提供重要依据,真正将各种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找准“代入感”,是实现与群众“共情”的有效途径。想要增进和改善新形势下的党群、干群关系,就要放下手中权力和个人利益,将自己带入到群众所处的环境中去,多一些交流探讨,少一些指令要求,化身“群众家属”角色,自然能感同身受,为民积极化解问题,对群众付出真感情,多看一些“群众视角”,多想一些“如果是我怎么办”,群众定会把你当“知心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谁把老百姓放心上,老百姓就把谁放心上。因此,我们要以“共情”为纽带,通过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最终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只有与群众“共情”,以群众需求为突破口,才能凝聚民心民意,有效提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执政效能,引领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等各个利益群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作者朱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