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为强,男,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阜宁县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一级警员。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2018荣获县“优秀公务员”,2018年被聘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优秀教练员,2019年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20年荣获“全市法院优秀工作者”。
他,虽然不是法官,但能彰显公平正义;他,虽然不执法锤,但能守住百姓安宁;他,虽然没戴法徽,但胸前闪亮着警徽!
自2016年从部队转业,唐为强便任阜宁法院司法警察,在这个岗位上,他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思想高度纯洁、素质全面过硬,用默默的行动深刻诠释着敬业精神、用扎实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
扎根岗位,用忠实续写忠诚
在部队,唐为强曾经是一名侦察连长,转业到现任岗位后,他并没有因为岗位的转变和职务的变动而产生消极的思想和得过且过的心理。刚来法警大队报道的第一天,他就主动要求跟着老同志去看守所进行庭审押解,他说:“我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要尽快的掌握岗位情况,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践行的!
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2018年年中,一位女当事人因为执行案件情绪有些许激动,在执行局局长亲自为她解释有关问题后,仍然提出无理要求并躺在接待室内,扬言不按照她的要求办事就赖在法院不走了,唐为强听闻情况迅速出警处置,首先在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让其按照合法程序解决问题,并向其告知她的行为已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当事人仍没有听从劝导,依旧我行我素,并试图抓咬接待法官。为了防止当事人对法官造成伤害,唐为强果断处置将当事人迅速控制隔离,然而当事人用尖锐的指甲死死抓住他不放,唐为强不顾流血的双手,紧紧控制住当事人,与赶来的同事一起将其带离接待室。可几天后,这位当事人在接受了相关处罚,又专门来到法院找到唐为强道歉,而他摸摸手上刚刚结痂的抓痕,只是憨憨地笑了一下。
苦练技能,用本领赢得本事
在他从事法警工作的五年里,无论是安全检查、押解嫌犯、维持法庭秩序或是协助执行工作,他都秉持着“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工作态度,与法警队其他同志共同筑牢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防火墙”。
司法警察的岗位有其特殊性,并对素质要求有着很高的标准。唐为强始终严格约束自己,紧盯素质能力相关要求,每天努力学习《司法警察工作规则》《司法警察训练教程》等教材书籍,同时孜孜不倦地做着大量的笔录和心得体会。
他常说:“没有过硬的本领就难以胜任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市中院组织优秀教案选拔中,唐为强组织编写的司法警察快速应用射击教案被选入“优秀教案库”;在市中院组织的司法警察教练员集训中,唐为强组织授讲的队列基础教学并获得“二等奖”。平时唐为强还总是利用业余时间加强素质锻炼,保持在部队优良的训练习惯,坚持跑步、格斗等训练,在上级组织的司法警察考核中获得“三公里第一名”的好成绩。
为民情怀,用真情换取真心
虽然法警大队是为审判工作安全服务的部门,平时直接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情况比较少,但是唐为强从未放松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有一次家中的小孩发高烧需住院治疗,恰逢开庭审理一起多刑事被告人案件,他将小孩送至医院后,为了不影响庭审保障,清晨5点就从外地开车出发回法院保障开庭任务,一直到晚上9点多庭审结束,被告被全部安全送至看守所后,他连晚饭都没有顾得上吃,又连夜开车回医院照顾小孩。面对家中爱人有些“埋怨”的目光,唐为强虽然有些过意不去,但他知道,“保障庭审安全、维护群众权益”是一名法警的应有之责,必须“弃小家、顾大家”。
他还说过:“作为一名法警,每天面对的可能是诉求不达而对法院充满怨气的办事群众;也有可能是拒不履行、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甚至有可能是蓄意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的恐怖分子……但是来法院的每一个人都是在社会上遇到挫折的人,我们不能让他们在法院觉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我们要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唐为强就是这样一直默默地坚守着他的初心。遇到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向他询问相关法律问题,他从未表现出不耐烦,而是热情接待、认真回答、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