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阜宁县综合执法局多方组织力量,重点治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门市出店经营,乱涂野广告,乱扔乱倒垃圾,随意设置棚点,违法建筑、渣土,油污污染路面,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油烟扰民等城市顽疾营造优美环境秩序,喜迎春节到来。
整治流动摊点。执法人员每天对县城范围内流动摊点占道行为进行宣传和疏导,重点是城郊结合部,十字路口,小区门前,后街背巷、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执法中对首次摆摊设点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次劝导不改者的暂扣其经营工具,终止其违法行为。针对流动摊点随意摆放的特点,执法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加强中午和晚上错时管理,将流动摊点规劝进疏导点和农贸市场内经营。
整治出店经营。门市出店“反复管,管反复”,门市业主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下班我出摊,你管理我收摊”,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执法人员长效管理每天都在进行时,一刻也不放松,他们每天早上7点开始,徒步对县城范围内的所有的沿街门市进行管理,按照“门前五包”管理要求,查处出店经营、跨门经营,倚门出摊以及物品摆放在三轮车上等违规行为,与部分沿街门市业主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落实好管理责任和要求,劝导业主们遵守好有关规定,严禁店外作业和经营。
整顿乱涂野广告。阜宁县综合执法局专门成立了12人的城市野广告清理专业队伍,对“办证”、“打井”,贴纸式野广告进行逐日清理,采用同色覆盖的方法盖住野广告,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地面上“办证”的广告用铁锹铲除凸出部分后再用松香水清洗;每天在上班前铲除电线杆、墙体、电力和通信设施上的贴纸式广告,定期清理便民信息栏。
整顿乱搭建棚点。《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严禁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棚点和临时设施。按照其规定,执法人员每天在街道上巡查,发现有乱搭乱建的随意设置棚点的行为立即上前制止,发放整改通知书,对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棚点立即责令自行拆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拆除的,执法人员帮助拆除,清理占道棚点,还路于民。
整顿乱扔乱倒垃圾。宣传先行,将有关法律法规录成优盘,巡回在街道上播放,告诉广大市民不要随手乱扔乱倒垃圾。将垃圾收集车的宣传内容进行更新,告诉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决同乱扔乱倒垃圾行为作斗争。配合我们一起搞好环境卫生。目前,县城主街道已经取消了垃圾桶,少数市民没有按照环卫工人约定的时间,把生活垃圾放到垃圾收集车上,而是放在路牙边,绿化带内,影响了周边环境卫生。环卫执法人员登门逐一宣传告知,告诉市民们要按时将生活垃圾收集好,分类好,听到广播后及时放到垃圾收集车上。严禁随意乱扔乱倒垃圾,沿街饭店和有关单位要将垃圾运送到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严禁随意倾倒。各位车主和驾乘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严禁乱扔车窗垃圾。
严查渣土抛洒、油污污染路面。执法人员每天对县城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巡逻,严禁工地随意运输渣土。如确需运输渣土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输渣土,严禁私拉乱运。对渣土污染路面的,督促工地自行清理,如需人工清理所需费用由建筑工地自行承担。沿街小吃店严禁前灶后店,不得将油汤污水等泼向地面,定期自行清洗门前路面,保证地面整洁卫生。
严查噪音油烟扰民。沿街门市严禁设立高音喇叭,相关活动确需使用喇叭的要放低音量,早上8点前、中午12点至2点半前、晚上9点后严禁播放,未经审批随意播放高音喇叭,查处后暂扣其设备。沿街饭店、烧烤门市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严禁使用烟囱排放油烟。执法人员每天巡查主次街道,发现产生油烟单位和门市立即制止,对屡教不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整顿违法建筑。执法人员分成四个小组,对县城范围和各镇区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如发现违法建筑后,立即向业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在规定时间不拆除的,执法人员帮助拆除。
整顿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广大市民朋友们电动车必须摆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车头一律朝外,如果划线门市统一停放在线内,严禁乱停乱放。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交巡警大队一起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每天对城市道路上乱停放的电动二轮车和三轮车进行管理,发现乱摆放,首次批评教育,再次违反的暂扣其车辆,并处以20元罚款。
喷水降尘治理大气污染。每天组织4辆洒水车,2辆抑尘车,从主干道开始,对城市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抑尘车可以到达的地段均进行喷雾,净化城市环境,另外还组织12辆洗扫一体车,不间断地对主次干道进行清扫。
“现在县城环境秩序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市民朋友们视大家为小家,遵守好城市管理规定,出门摆放好车辆,不随地乱扔垃圾,配合我们共同管理好城市。”带队整治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虎告诉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