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路上,决不落下一户、落下一人。”近年来,建湖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基本民生保障,下好脱贫攻坚“先手棋”,着力在社会救助的力度、广度、精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温情救助“五位一体”社会大救助体系。
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
依靠保障兜底推进脱贫
建湖县严格按照低保工作规程,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通过家庭实际收入测算,房产、车辆等不动产估算,运用数据、信息比对手段,精准确定享受低保对象。截至2019年底,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达6073户9685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753.8万元。
为推进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加快脱贫,我县建立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城乡一体、区域统筹、制度保障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实施提标工程,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同时建立主动识别、主动介入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弱、返贫风险高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采取“动态管理纳入一批,核减刚性支出保障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缓退渐退扶助一批和临时救助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方法,该纳入低保的进入低保,该特困供养的进入特困供养,并最终以临时救助进行兜底。2020年,全县先后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419户2300人纳入兜底保障,依靠临时救助实现脱贫570户945人,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
以关爱特殊群体为重点
依靠特困供养扶助推进脱贫
无儿无女丧失劳力的孤寡老人、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失独老人、未满16周岁的孤儿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为不让这部分特殊群体在脱贫的路上掉队,该县主动发现和介入,及时简化调查审核审批流程,全力保证其及时享受农村特供养人员待遇,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有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食、住、葬等问题。
近几年,全县特殊群体的特困供养经费逐年递增。2019年,全县城镇特困供养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600元,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从今年1月起,该县又将一二级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使特困人员的保障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基金,不仅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更让他们的生活照料有了切实依靠。
以过渡救助为手段
依靠临时救助推进脱贫
该县注重发挥村居民政主任、村民小组长、社区网络长、楼幢长熟悉民情的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见面排查和信息报送、核查工作,建立日常走访和零报告制度,形成县、镇、村三级困难群众摸排网络。通过建立三级网络,及时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灾害、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真正实现救助政策宣传在一线、困难群众现实情况掌握在一线,申报、审核、及时救助在一线。
为积极发挥临时救助的摆渡功能,提升镇(街道、区)、村居(社区)临时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去年6月,该县将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镇(街道、区),并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县财政将临时救助预备金从户籍人口每人1元提高到2元,临时性困难群众享受临时救助从过去的一年1次增加到每年两次,既形成保障合力,又保证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的发挥。今年以来,全县共向3285名临时性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达145.59万元。
以综合救助为保障
依靠社会力量推进脱贫
该县注重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在基本生活方面,特困人员、低保户可免交卫生费、垃圾处理费,每月享受3吨水费免费补贴,享受15千瓦时电费补贴,享受有线电视费一半减免。在医疗方面,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参合参保,县财政兜底为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办理民生三项保险,看病治疗可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在教育方面,该县已连续多年开展金秋助学行动,每年对升入大学的困难学生予以3000~10000元的资助,对高中以下的贫困学生予以学杂费免费或1000~3000元的资助。该县还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独、重点优抚对象按月发放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仅2019年,全县就发放价格补贴772.16万元。
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大慈善格局。近两年来,县慈善总会坚持以项目扶贫为抓手,通过多种募集手段,募集慈善资金1650多万元,组织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先后救助城乡困难群众近6000多人。
杨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