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射阳县法院召开黄海湿地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通报该院黄海湿地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典型案例。
近年来,该县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始终做到践行“两山”理念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充分发挥湿地自然保护区涉诉案件审判职能,针对保护区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为“有爱射阳、沐光向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自射阳县东部沿海部分地区被划分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的退渔还湿、退耕还湿过程中,引发大量诉讼案件,包括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占有返还纠纷等,其中以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为主。2018年以来,射阳县法院共受理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75件,已审结168件。2020年以来,收案数较往年增量较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7日共受理72件,审结65件,其中调解、撤诉35件,判决30件。
下一步,该县法院将更加积极融入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始终保持与射阳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惩治与修复并举、保护与发展并重、支持与监督并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保护生态、增进民生幸福指数上做文章,为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