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民在灌河口意外捕获一条大鱼,在镇水产市场销售时,被爱心店主朱同军以500元的价格买下,并及时向当地渔政部门反映。经确认:这条大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随后,渔政部门在灌河将其放生。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朱同军的水产门市时,这条大鱼正静静地躺在塑料盆中,体长1米多,重8公斤左右。渔政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它的健康状况。据朱同军讲,这条鱼被鱼网缠绕,送到水产门市的时候,只是尾部受了一点皮外伤,他通过加水输氧、添加营养液等方式第一时间进行了施救。感觉它像是电视上看过的中华鲟,就上报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这条受伤的中华鲟经过几小时的精心呵护,身体恢复到放生条件,县渔政部门迅速用快艇将中华鲟运到灌河口上游进行了放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陈家港中队长朱平传表示,野生的水生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类(级)保护动物,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今后一旦发现水生动物,第一时间向公安和渔政部门进行反映,不可以私自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