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传刚) 近日,扬州市发布《扬州市乡镇镇区镇容环境秩序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适用于全市除市区建成区29个乡镇(街道)以外的61个乡镇(园区),以进一步科学高效推进“洁美镇街”建设,客观公正评价全市乡镇镇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标准》分为镇容镇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基础设施管理、河道水面管理和违法建设管理六大项目。 根据《标准》,各乡镇(园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铺(单位)张挂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门前保洁,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主要道路两侧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或作业,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拉乱挂,无露天烧烤;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周边管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规范划线、专人管理、有序停放,无占用盲道、绿化带、影响通行等现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