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对杜甫来说,或许仅仅是个理想,是个梦。
在泰州,这样的理想和梦已经成为现实。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5+1”住房保障体系无缝隙衔接,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圆上“住房梦”。
让低收入家庭租得起房
“现在这样,房屋租金基本不需要花钱了。”赵进开心地说。
赵进是城北街道渔行社区居民,和妻子靠打零工生活,儿子10岁了,一家三口人均月收入仅1133元,除去日用开支和孩子的教育费用,经济拮据。
考虑到上班和孩子上学的便利,赵进夫妻不想搬出城北区域。为了节省租金,他们一家三口租住在城北的一个小出租屋内,只有一个房间,吃穿住都在里面。
听说在外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金补贴,赵进夫妻向社区提交了申请,通过审核后,现在他们一家每年能领到7200元的租金补贴。
夫妻俩非常高兴,在城北北西河边租住了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发放的租金补贴足够支付租金费用。
根据现行政策,市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85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金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以建筑面积计算):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60平方米。对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自2006年以来,市区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170多万元,帮助7800余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
随着租金补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后,有少数家庭将政府的专项补贴资金不用于改善住房状况,而用于日常生活补贴。对此,我市建立家庭账户实名制,不直接发钱,而是把租金补贴打入家庭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除了货币补贴,公租房还有实物配租。市区现有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288套,房源分布在市区泰和园、泰美园小区、东进小区和明发国际等商品房小区内。2006年以来,市区累计保障了近2000户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低保、特困家庭200余户次。
政策制定必须更多地尊重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自2015年起,市区公租房配租实行优先照顾配租政策,对纳入保障共同申请人中有二级及以上下肢重残的、有70周岁以上老人的,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且影响行动能力的,在配租时可优先选择低楼层和带电梯房源。
让“夹心层”买得起房
在市区泰和园小区10号楼201室刘华春的家,她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客厅不算很大,电器、家具样样齐全。
刘华春的丈夫下岗后在外地打零工,收入不固定,自己的退休工资1300元,儿子在外上学也需要用钱,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之前,刘华春一家住在市区矢巷一幢老楼房里,面积不到20平方米,做饭只能在走廊里,厕所用公厕,屋子里的墙上架起空层让儿子睡在上面。
根据政策,刘华春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但买房又买不起。这样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如何解决?我市保障性住房首创了“租售并举”“阳光担保”模式。即住户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购买一定面积数的产权,(下转02版)
让中低收入家庭圆上“住房梦”
(上接01版)该房余下的面积产权归政府所有,而这隶属于政府产权下的房屋面积数以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价格租给住户,住户5年内可以原先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余下的面积数。如果在购房时需要贷款,由政府出面为住户做“阳光担保”,确保他们顺利购房。
刘华春这套65平方米的房子,自己只付了3万元,政府为她担保向银行贷款6万元,买下了一半产权,还有一半产权属于政府,自己每月交纳60多元租金。
刘华春接下来的目标就是争取五年内把剩下的30多个平方也买下来,这样就有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近年来,市区通过“租售并举”解决了1131户“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
让棚户区居民住得安心
吴红珍家庭是城西街道的低保家庭,居住在江州北路307号大院造纸厂宿舍。该宿舍区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红砖平房,年久失修,外墙出现老化,用手一碰,簌簌掉灰,盖着瓦片的人字形屋顶严重变形。
“遇上下雨,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没办法,吴红珍只能在屋顶挂上塑料布挡雨。院子里没有下水道,一下雨屋子就遭淹,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这里原本有13户家庭,许多人都搬走了,只剩下我们几户家庭条件不好的。”吴红珍说。
为解决吴红珍家庭的住房困难,住建部门将江州北路307号列入市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根据吴红珍等住户的实际情况,为吴红珍等两户家庭提供了公租房。
吴红珍家庭目前居泰和园小区崭新宽敞的房屋内。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经过几年的老旧危房排查,全市完成C级以上危险房屋拆除或整改加固1389幢5336户,同时将建设年限较长、以简易结构为主、基础设施不全的D级危房列入棚改范围。棚改工作实施以来,市区完成棚户区改造(含安置房建设)项目257个85492套(户)1100多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217个45601户,新建安置房项目40个39891套。
让老旧小区居民住得舒心
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下水道经常堵塞,屋顶与外墙渗漏问题时有发生,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楼院大门、单元门、楼道窗户、下水道井盖破损、缺失,消防、监控设施不完善;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化空间现象屡屡发生……类似这样因为建成年代久远、配套严重不足、设施逐渐老化等原因出现一系列问题的老旧小区,不在少数。
市区永兴花园小区是地级泰州市成立之后的第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几年之前,小区绿化基本上成了扒翻种植的菜地,而现在经过改造,建起了一个个生态停车场,在这个小区,每一栋居民楼下都有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共可以停放1500多辆汽车。
永兴花园小区业主李桂海说,改造之前,他们小区业主的车基本上停在路边,或者是小区外面,改造之后,现在能停到自家楼下,确实方便。
近五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8.4亿元,对794个老旧小区及次新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其中市区有316个小区实行了综合整治或微整治,改扩建停车位14000个,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此外,全市建成及在建老楼加梯64台,另有80台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老年人“上楼难、下楼难”问题有了解决路径。
让更多人享受“同城待遇”
王国祥是湖北石首人,来泰近10年,在市区一家企业从事电气设计工作,夫妻二人带着一双儿女在城中街道租房住。
“虽然夫妻俩的月收入加起来也能达到五六千元,但是要付房租,要供两个小孩上学,基本上属于‘月光族’。虽然在泰州好多年了,但是没有自己的房子。”王国祥说。
得知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放开,王国祥第一时间赶到社区咨询、申请,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办理好了所有的手续,2018年1月,他选到了泰和园二期一套89平方米的多层住宅,“泰州发展很快,我现在也是‘新泰州人’了,泰州就是我的家。”王国祥笑着说。
根据当年政策,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在经适房的申购上,泰州“同城待遇”的范围是逐年扩大。
2011年,我市《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首次将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14年,我市顺应国家户籍改革趋势,率先在全省打破身份限制,将在泰州连续居住满2年,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2015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再升级,取消社会保险限制,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居住证、签订劳动合同,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2017年,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进城务工的农业户口家庭,也被纳入了“同城待遇”的保障范围……
2006年以来,市区共建成经济适用房3571套,其中东泰花园一期398户、东泰花园二期510户,泰和园一期864户,泰和园二期1170户,高港区62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