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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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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税务局:持续纳税信用评价 突出分级分类管理 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1-03-26 14:46:00  来源:江苏文明网  

一直以来,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不断拓展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密切部门协作,发挥联合激励、惩戒效应,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相关情况汇报交流如下。

一、依托税收优势,建成了一套完善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体系

税务部门依托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备的纳税人信息资料,已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10余年,并逐渐建立起了纳税信用信息记录、归集、评价、共享公开和惩戒等一整套评价制度体系。纳税信用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不断深入,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成立市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部署和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了系列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持续贯彻社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税务部门逐步完善了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结果补评和复评办法及信用修复办法等制度体系;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黑名单)、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税收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等。

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部门再次推行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日益完善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体系,为纳税信用全面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是完善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税务总局121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了涉税历史信息、内部信息及外部信息等三大类等级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录入流程。同时,发挥税务系统信息化优势,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纳税信用评价系统,建设运行电子税务局信用评价补复评模块、信用修复模块以及信用复核模块等,实现纳税人线上提交信用评价异议申请。全流程信息化、“不见面”评价运行机制,实现了评价指标更加全面,评价手段更加客观,评价方式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公允。

二、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评价和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在每年3月份,税务局系统上下级联动,同步启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市局统一制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程序、信息交换方式、差异处理原则和评价结果确定等内容,确保各级步调一致、规则一致。2020年,我市共纳入企业纳税人信用管理11.26万户,参评10.21万户,占比90.63%,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近两日,新一轮的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启动,预评数据显示,今年我市共纳入企业纳税人信用管理12.28万户,参评11.56万户,参评户数增至94.07%,预评结果为M级以上的信用良好纳税人占比达到85%以上。其中:A级纳税人户数较去年增长42.06%,D级纳税人同期递减8%,充分体现总局新出台的“两增加、两调整”信用管理措施成效,纳税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本更加有力。

二是实施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机制。纳税人对评鉴结果异议,线上线下启动申请补评或复评程序后,及时动态调整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对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新办的企业纳税人,系统自动触发流程,即时评价为M级,对存在关联D级的新办纳税人当年即时评价定为D级。对存在重点税务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自次月起,系统也自动触发动态评价流程将信用等级降为D级。今年,新上线了评价指标复核流程,3月份纳税人可以线上、线下提交申请,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开展年度评价时一并审核,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据统计,新流程运行以来,我市已有126户次纳税人提交复核申请流程。

三是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修复机制。2020年,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实施第一年,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我局积极建立、优化、完善涉税信用修复机制。年度信用评价期间,对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日常违规行为,通过“金税工程”三期系统自动提取、修复涉税行为信用积分,全市约2.6万户次企业纳税人通过系统自动修复提升了信用积分或等级。信用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及时性,极大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和节约办税成本。此外,针对非常户、欠缴税费以及税收黑名单等特殊失信行为,我局也积极探索建立、明确即时的人工动态修复调整机制,高度重视保障当事人的信用修复权利,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2020年,市税务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六稳”“六保”精神,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依规人工启动修复流程9户,助力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

四是有效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本着“信用不同、等级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对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一方面,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采取激励措施,对外公布A级纳税信用名单,对A级一般纳税人可单次发放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及专门人员辅助办理涉税事项。依托省局电子税务局,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纳税人推行网上发票申领邮费免单、提供“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等,全力营造“守信处处受益”的纳税氛围。另一方面,强化失信企业监管,对信用级别最低的D级企业,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通过降版降量或控制领用的方式,从严控制此类企业的发票领用,采取优惠资格备案严格管理、取消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资格等惩戒措施,强化日常涉税业务审核,加强风险分析识别,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

五是积极探索试行纳税信用承诺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以房产交易为切口,探索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文书格式和模板、明确试点项目,切实减少事前证明材料报送。注重试点过程跟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试点事项的风险可控性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调整细节和流程。采取边试点、边建设的思路,及时分析、总结,围绕依申请办理的税务事项,进一步拓展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三类承诺的适应范围和项目,探索建立纳税信用承诺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力争实现办税更简、风险可控、纳税人获得感提升。

三、实现协同共治,打造了一块响亮的纳税信用结果应用品牌

市税务局积极把纳税信用融入社会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开展联合奖惩,不断拓展评价结果运用范围,与各部门协同共治,积极打造纳税信用应用品牌。

一是“银税互动”助力企业渡难关。金融是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血脉。近年来,市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银行机构加强合作、健全机制,共享纳税信用信息,建设“电子税务局——金融街”银税互动线上申请平台,为守信中小企业提供34家银行、36款不见面、便捷高效的税收信用贷款产品,积极助力企业化解资金上的燃眉之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助推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扩大“税银互动”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B级扩大至M级。同时、市税务局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采取多种措施深化推进“税银互动”合作机制,缓解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截止2020年底,已累计为全市小微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款13407笔,发放金额37.11亿元。今年前两个月,又有1063户小微纳税人成功授信“银税互动”贷款,贷款金额2.7亿元,诚信纳税为“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换来了“真金白银”。

二是联合奖惩发挥诚信建设社会效应。税信用等级做为衡量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市级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定期推送送税收信用信息,为高等级信用企业在各类评先评优等提供便利。2020年已为我市2000余户次企业与个人在省级、市级政府部门组织的“2020年度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示范单位”“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连云港市优秀外商投资企业、优秀外商投资企业家”“第七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拟推荐”“省工商联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等评优评先中提供推荐意见。

按期通过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公布纳税人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公示行政许可10424条、行政处罚154条、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521户。同期将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联合惩戒”工作长期、规范、有序实施。

2020年,市税务局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各类法人、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税收证明事项承诺等信用数据20.4万余条。全面推动纳税信用工作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努力创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纳税信用作为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分量越来越重。今年,市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局和政府部门的诚信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失信行为约束机制,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共认,继续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进来”,不断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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