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用管理是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13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连云港市作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从2019年8月开展试点工作。市医保局坚持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逐步构建起了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并在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信用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2020年8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通报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情况,连云港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受到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以95分高分位列第一,获评优秀等次。“连云港市医保基金信用监管试点创新项目”被江苏省信用办评为2020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
2019年12月19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现场会暨连云港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启动仪式在连举行。国家局、省局、连云港市政府领导、全国8省9市的试点城市代表及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两定医药机构代表等260余人参加活动。市医保局自主开发的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实现了信用管理信息化。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连云港作为全国率先实现医保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城市。
一年多以来,市医保局建立了“1+1+N”的的医保信用管理制度框架(“1”个建设工作方案管“总”,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另一个“1”是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管“共”,对各类信用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归集、评价、奖惩、共享、修复和监督管理的全流程给予明确;“N”是对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个信用主体开展具体信用评价和奖惩措施。),形成了符合医保管理特点的十一个主体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实现了多部门联合惩戒,打造了医保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围绕各行为主体行为风险点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来支撑信用管理。根据信用对象的信用等级,依据相关标准兑换奖惩措施,强化信用评估成果应用,分别在医保资格、支付标准、服务方式和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奖励或惩罚,特别是在医护人员方面将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职称评审纳入惩戒范围,彰显信用管理的威慑力。目前,试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信用意识正逐步深入各信用主体当中,其对医保监管的引领作用也逐步呈现。
为塑造医保各行为主体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市医保局下大力开展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解读医保政策以及我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人员签订《医疗保障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连云港”网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参与度。2020年度,全市医疗机构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信用承诺,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自我教育和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主动退回医保基金2000余万元。
2020年度,全市1034名自然人被信用记分,其中医药机构从业人员记分616人,参保人信用记分418人。全市A类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共8家,其中AA级2家,A级5家,B级1家;B类医疗机构(三级以下开通住院的医疗机构)共45家, 其中AA级34家,A级10家,B级1家;C类医疗机构(没有开通住院的医疗机构)共170家,其中AA级160家,A级3家,B级6家,C级1家;药店共371家,其中AA家365家,A级2家,B级1家,C级3家。根据评定结果,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进行分类管理,综合抓好医保信用制度规范,对两定医药机构形成强有利震慑,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
这项国家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年中结束,将为国家医保信用管理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在试点中,我们认识到医保信用管理的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无论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还是全民对信用的认识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从医保自身来讲,医保监管的法制化对信用管理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各地信用管理的初步探索也提供了相关经验。我们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的体会,一个让医保各行为主体“害怕”的医保信用管理会对医保基金安全产生“意想不到”的正面效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信用体系建设嵌入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各个环节,建立以信用管理为统领的基金监管新机制。全面开展各信用主体信用评价,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将信用管理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应用国家“两试点一示范”成果推动信用管理、社会监管、智能监控的集成、融合发展,形成合力。我们将贡献出连云港经验,为国家医保信用管理制度提供实践基础,推动国家局形成全国统一的新型监管模式,真正实现全周期、全生命流程的闭环式监管,以创新驱动引领我市基金监管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