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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重在“源头减量”
2020-07-27 10:20:00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杨伟松  

关于垃圾分类,前几年,国家层面就在46个城市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中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如今,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和强力推进之中,我市也于去年9月施行《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就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中间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等进行了规范,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实施方案》《指导目录》等相关配套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很多难题待破解。

垃圾分类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个系统工程,从国际国内众多城市垃圾治理的经验教训中可以发现,大多走的是从末端处理,到生产消费的源头控制和预防,再到资源化再利用的路径。就我市而言,锡东电厂在原址的成功复工,在国内创造了城市善治的样本,有鉴于此,现阶段我市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应该聚焦“源头减量”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治本之策。

修复生态链。大家都知道,自然界中存在着众多的生态链,比如: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微生物等,在这其中,所有的食物均被巧妙地利用起来,几乎不产生垃圾。就拿现在园林绿化中产生的枯枝落叶来说,其实是自然界生态循环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处置好了,就是“更护花”的养料,处置不好,就容易被“降级”而打入了垃圾的行列;再比如,过去在农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都是猪狗鸡鸭的主食,现在,许多地方采取了制成肥料的做法,也是值得推广的,可以免费发放给居民养花用,也可以收集后集中运往农村供村民种植果树、农作物用,都是不错的选择。

重塑回溯链。曾记得,若干年前,大家到商店买啤酒,是需要付瓶子押金的,那时候,对于空瓶子是进行回收的。现如今,许多家庭日常生活中购买的油、酒、酱等玻璃瓶装产品,由于没有回收渠道,或是因为没有利润空间,就走了一条从生产厂家到经销商到消费者直至成为垃圾的路子。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借鉴发达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做法,明确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理的责任,零售商、消费者也应对所销售和消费的资源,尽到安全回收的责任。以前一些牛奶厂家采用玻璃瓶装奶制品,订户当天喝完牛奶后将瓶子放在奶箱中,送奶员第二天送奶时将瓶子回收,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如此,“谁家的孩子谁领走”,也就是沿着来时路,逆流回到生产厂家,不失为一种资源的循环有效利用,如此,也可以倒逼生产者走上绿色、环保、节约型的发展道路。

扶持产业链。废品收购是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然而仅靠原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是远远不够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实现需要大量的投入,既要靠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也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将其作为产业来对待。这其中,尤其是在培育市场的初始阶段,需要政府在税收、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如此,就可以起到花小钱办大事的功效。比如,南京市为破解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为企业颁发了规划用地许可证,使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从原来的“打游击”变成了有固定处置点的“正规军”,也让建筑垃圾从“填埋”走向了“生产再生砖”,实现了变废为宝的资源化转变。

当然,垃圾处置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个环节,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撑、全民的积极参与、企业的加大投入等,如此,才能把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做到位。

(作者单位:无锡市民政局)

责编:曾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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