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人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今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入职查询制度,将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威胁的“大灰狼”,拦在教育、医疗、培训等行业之外。
上月底,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教体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细则》,前移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关口,从源头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入职审查
国家层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司法实践证实,具有性侵害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再犯率较高,只有限制这些人员接触孩子,才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保证孩子的安全。“因此,将预防工作前移至入职审查环节十分必要。”崇川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萍说,想从事教育、医疗等行业,必须持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无犯罪记录证明。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了这个内容,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入职查询制度,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前,要向有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暴力伤害、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
会签文件
技术层面指导单位源头管理
十家单位会签的《细则》分为查询范围及时间、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程序、查询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5个部分,对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实施从业禁止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源头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是指由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举办或者承担的,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机构和单位。其从业人员包括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和接触未成年人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以及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安保人员、勤杂人员等和各类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监事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志愿者参照适用。
“查询部门或单位可以凭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向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崇川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郭峰介绍说,公安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查询单位,“如果有相关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单位要在收到查询结果后15天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
部门合力
切实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今年,我们对进入政审环节的348名教师,都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了相关查询,同时指导学校做好在职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筛查,一旦发现,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崇川区教体局副局长徐乐一说。
接下来,在全面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工作的同时,区教体局还将与检察院深化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行,切实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各单位也将共同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郭峰表示,公安机关将借助检察机关“励志园”涉案未成年人帮教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共同打造崇川区“励志护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牌。
(记者 沈雪梅 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