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全面提升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现将主要做法和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机构改革后,为了加强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住建局成立了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并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细化分解信用工作任务,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单位,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等领域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综合大检查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快推进市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
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按照《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12个方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通过讲诚信、树品牌,在住建领域共铸“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四是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等领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2020年对市区20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19年度信用考评,其中A级19家,B级139家,C级29家,D级15家。对516家物业企业纳入信用考评,其中,4A级企业5家,3A级企业15家,2A级企业37家,A级企业459家。已归集220余份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纸质档案。通过信用等级评价,形成行业监管震慑力,逐步建立起有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是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连云港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行为进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2020年4月份,出台“连建管〔2020〕3号”通报文件,对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拖欠工资的企业,通报并记录失信行为,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其中7家企业通报批评,18家企业限制进入我市招投标市场(列入黑名单),9个班组列入慎用名单,有效震慑恶意欠薪行为。9~12月份,对综合大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逐条录入省一体化平台,将“现场”检查结论与“市场”主体信用挂钩,纳入诚信体系评分。
二、下步打算
一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增加诚信评价覆盖面。由目前仅对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评分,探索扩大到装饰装修、幕墙、机电安装等专业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等,重点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拟出台《连云港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办法》中将物业企业信用分值与招投标信誉分值挂钩,建立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强化对物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引导物业企业重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考评结果。目前,该《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
三是加大信用考评结果的运用。根据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在商品房预售审批、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和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有力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觉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是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工程参建主体和建筑用工主体的信用约束。对于因严重拖欠工资、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安全、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与信用中国(连云港)等平台共享,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安全处罚处理决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参与“市场”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