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俊杰,1970年生,中共党员,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四级高级法官。史俊杰身患强直性脊柱炎20多年,在以顽强毅力与病魔斗争的同时,始终坚守在一线审判岗位,每年审结案件200余件,办结多起全国“首例”案件,用法槌坚定维护公平正义。他心系群众,始终把百姓疾苦放在心头,面对涉民生案件,想方设法确保群众权益落到实处,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肯定和赞许。
他热爱工作,克服疾病长期坚守审判岗位
从事司法审判工作30多年,史俊杰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因车祸导致的强直性脊柱炎让他无法久站久坐,法院党组特批他每天只上半天班,但他从未“遵守”。他笑着说:“上学时我就想当法官,每次坐上审判席,我都能忘记病痛。”开庭时,史俊杰只能僵硬地坐在法椅上,这一姿势曾遭到当事人的投诉。然而,当得知他的病情后,当事人深感羞愧,当即撤销了投诉。
病魔从未影响史俊杰对法律道义的追求,他办结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案件。在一起小区围墙倒塌砸坏居民车辆的案件中,他支持了原告陈某要求赔偿修车费和贬损费的诉求,“贬损费”在当时尚无先例。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成为全国推广的典型案例。
近几年,房地产案件持续增长,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史俊杰主动要求调到房地产庭,每天都花一两个小时学习,为办案打基础。2023年初,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鉴定被放在诉前调解阶段,不少年轻法官不熟悉流程,史俊杰主动找到庭长,要求承担所有诉前鉴定工作,让年轻人更顺畅地工作。
他不惧“疑难杂症”,坚守法律道义追求公平正义
医患纠纷、财产损害、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往往复杂难解,史俊杰善于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因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他被誉为法院“老中医”。在一起财产继承案件中,儿子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分配母亲留下的房产。史俊杰了解到,这是父亲的唯一房产,为保护老年人权益,他判决房屋由父子俩按份共有,并给父亲设立了居住权,让其可以在房子里安享晚年。
遇到疑难案件,史俊杰从不退缩。李某输血时染上丙肝,要求医院赔偿,担心被其传染,家人和朋友都远离了他。一天晚上,因长期被孤立,李某打电话给史俊杰称不想活了,史法官立刻赶去劝慰他,打消了他轻生念头。因事件发生时,《献血法》没有出台,史俊杰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他翻阅大量资料,并多次向资深法官请教,最终在一份相关部门的会议纪要里找到了依据。此案经媒体报道,全国有十多起因输血感染丙肝案件的当事人找到江宁法院,史俊杰一一接待,告诉他们维权的法律依据。
他心怀弱势群众,以人民利益为重
史俊杰心里装着群众,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如我在诉”为出发点,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在一起“包工头欠薪案”中,老板跑了,史俊杰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建议民工去找被告。一个月后,史法官在医院做理疗时得知老板找到了,立刻终止治疗,带着书记员赶过去调解,老板最终同意支付欠薪。另一起欠薪案中,服装厂己倒闭,厂里只有一些缝纫机,哪怕执行也无法支付工人欠薪,史俊杰找到服装厂老板的亲戚,讲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商议解决了欠薪问题。
法律无情人有情,这句话在史俊杰身上得到了完美呈现。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史俊杰认为死者妻子胜诉概率不大,得知她带着孩子生活十分困难,主动帮她寻找其他救济渠道。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孩子患有尿毒症,夫妻双方都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史俊杰在处理完案件后悄悄地转了孩子父亲5000元,还主动联系民政局询问能否申请救助。史俊杰还以儿子名义资助一名贵州儿童,每月200元生活费,至今已有7年。
2024年,他被确诊为肠癌,但他一刻也放不下工作,坚持在治疗之余回到审判席。30多年来,史俊杰收到锦旗无数,他的一言一行无不诠释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为民情怀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