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燕汝 本报记者 翟进
全市法院系统“一创建二优化三提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京口法院印发《专项活动任务目标指引》,确立了1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司法护航青少年成长”是重点项目之一。京口法院建立健全少年审判机制,并延伸审判职能,与京口区教育局合作,选派12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京口区19所大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发挥“一廊三馆”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镇江市社科普及基地的阵地优势,组织开展“我是小法官”“法院开放日”等沉浸式法治宣传活动。
迈步向前
用爱缝合母女的伤口
今年5月,京口法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妻子李某因夫妻矛盾不断、婆媳纷争加剧,于年初从家中搬离,疏忽了对女儿吴辰辰(化名)的照料。年纪尚幼的辰辰不明白妈妈为什么突然消失了,还对自己不闻不问,对妈妈渐生怨气。
分割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魏晓虹在征求辰辰意见的时候,了解到辰辰坚决要求跟着爸爸、奶奶生活,对妈妈非常抵触。对此,少年庭“心语心愿”工作室尝试引入心理辅导师,对单亲儿童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促成亲情回归。“虽然父母之间的关系不一样了,但他们仍然是最爱你的人、最值得你信任的人。”心理辅导师陈老师告诉辰辰。经过法官妈妈和心理老师的开解,辰辰理解了父母的不易,也坚定了努力学习的决心。
随后,法官妈妈和两位老师也分别对辰辰的妈妈、爸爸和奶奶进行了教育指导。大家逐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因为“有效愉快的沟通是孩子上进的基石,夫妻感情破裂已对孩子造成了一次伤害,绝不能再将这个伤害扩大,在与孩子沟通过程中更需要注意方式方法。”法官妈妈建议辰辰做一回“小大人”,给妈妈一个“改正”的机会,和妈妈共同成长。最终,母女二人互相拥抱并在彼此耳边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勇敢地向对方表达出爱意。
京口法院成立“心语心愿”工作室,积极探索构建由法院、妇联、心理辅导师、特邀调解员等组成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以心理疏导的方式为家庭“疗伤”,让案件审理不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更加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修复,最大化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隔空执行
送一份难忘的儿童节礼物
京口法院受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爸爸郭某因工作原因将小郭及其爷爷奶奶都带到郑州生活。后法院判决儿子小郭由妈妈朱某抚养,郭某不服,拒不履行将小郭交给朱某抚养的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郭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并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又根据朱某提供的线索联系小郭的爷爷奶奶,希望他们帮助劝说郭某主动交还孩子,避免执行对其和孩子产生影响,但因家庭矛盾较深,协调效果不佳。
5月底,法院根据线索得知郭某近日将从郑州返镇处置另一起纠纷,法院多次联系希望其协调处理此事,郭某一直拒接电话。5月27日凌晨,京口法院执行局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强制开锁对躲在家中的郭某采取了拘传措施。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劝说,郭某思想有所松动,但仍不肯同意交还孩子。京口法院法警队副大队长张振严厉告知:若不配合,将执行拘传强制措施。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郭某终于同意协商解决。将郭某带回法院后,这起抚养权纠纷执行案件的承办人邓铭琛耐心向其释明相关规定和救济途径,督促其履行义务。5月28日、29日虽是休息日,但为防止案件发生变数,邓铭琛不停地与双方当事人协调孩子的交接问题。为防止案外人阻止履行,邓铭琛及时联系孩子的爷爷奶奶,做好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确保孩子交接顺利,不对孩子造成心理影响。
法官妈妈柔情调和,铁面法警爸爸亦有真情。
6月1日晚上8点,在京口法院“隔空”助力支持下,朱某终于在郑州花园口派出所接到了小郭。相信对小郭来说,重回妈妈的怀抱应该是最好的儿童节礼物!
教育+回访
让你未来的路不再孤单
今年5月,为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京口法院向3名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专家在法院“心语心愿”工作室与他们“一对一”交流,带来一堂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京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施正星与近期判处的十余名缓刑考察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小王,现在还有思想负担吗?向前看,你还年轻!”“小徐,母亲身体怎么样啦?慢慢来,总能好起来的,找份手艺活儿慢慢学起来,日子差不了。”十几个大小伙听到施院长暖心的话,有的湿润了眼眶、埋下了头,有的抢着积极汇报近况。
随后,承办人花秀骏法官带领孩子们在法治广场进行现场教育,鼓励他们以实际行动弥补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并带领孩子们赴社区参与全国助残日活动,这群特殊的孩子捐赠了少量钱款,也通过自身情况鼓励残疾青少年不能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小王说:“法官爸爸安排的活动有意义,自己为残疾青少年尽绵薄之力,感觉做好事并不难,今后会多做这种好事。”